重庆市检察院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启动 分院、基层院改革已完成
作为重庆全市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的“压轴大戏”,市检察院机关内设机构改革近日正式启动。
据重庆市人民检察院主办的法律监督网报道,11月7日,重庆市检察院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动员会举行,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贺恒扬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钟勇针对市检察院机关内设机构改革的主要目标、工作任务、实施步骤、工作要求作了解读说明。报道称,“这标志着市检察院机关内设机构改革正式启动。”
贺恒扬在讲话中指出,“内设机构改革是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巩固改革成果的必然要求;是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刑事诉讼法,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的必然要求;是加强优质法治产品、检察产品供给,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然要求。”
“要把内设机构职能职责界定清、细化好,确保各部门职责明确、边界清晰,快速对号入座、各司其职。要把人员调整安排好,实现人岗相适、人案相适、人事相适。要把干部特别是优秀年轻干部选准选好,并做好各项工作衔接。”贺恒扬强调,“要充分发挥改革的聚合效应,通过改革固强补弱,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水平和司法公信力,推动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平衡、协调、充分发展。要进一步提升专业能力,以市检察院检察官队伍的专业化提升拉动全市检察工作专起来、强起来。要进一步提高市检察院指导全市检察工作的能力水平,提升业务指导的及时性、针对性、精准度。要进一步提高市检察院机关管理水平。”
报道同时提到,“目前,全市检察机关5个分院、39个基层院已在10月底前完成了内设机构改革,新的工作模式整体运行顺畅。作为“压轴大戏”,市检察院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将采取整合优化内设机构、对在编人员重新定岗、配齐配强机关中层干部的改革路径,分动员部署、人员调整、干部选任三个步骤有序推进。”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注意到,重庆全市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施工图”在今年8月敲定。
今年8月6日,上述法律监督网报道称,重庆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重庆市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方案》,“这意味着全市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施工图”已经敲定,即将按下“启动键”。”
根据该《方案》,此次改革遵循精简、优化、统一、务实的基本原则,将通过优化刑事检察职责、强化公益诉讼职责、加强民事行政检察职责、整合检察业务管理职责等途径,实现各项检察职能的优化配置,构建符合新时代检察工作规律特点的内设机构体系。
重庆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改革将对全市三级检察机关内设机构职能作出整体规划,重庆市检察院突出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分院突出专业办案和监督职能发挥,基层院着重依据案件数量与人员规模,采取“必设机构”+“选设机构”的方式科学设置内设机构。”
事实上,内设机构改革是全国各级检察机关今年的重头戏。
今年3月,时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向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作工作报告时指出,2018年要“加快推进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3月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也多次强调要注重抓好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
最近的案例譬如,11月9日,张军在京会见厄瓜多尔总检察长保罗·佩雷斯·雷依纳并向客人简要介绍中国的司法制度、检察制度和检察工作情况时说,为适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新的、更丰富的、更高层次的需求,中国最高检将依据中国司法体制改革的部署,对检察机关内设机构作出调整,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今年10月24日,张军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作关于人民检察院加强对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中还透露了最高检内设机构改革新动向:“我们在深入研究论证、反复征求意见基础上,从检察机关受理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持续上升等实际出发,提出以内设机构改革为突破口,突出专业化建设,拟将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分设为民事检察厅、行政检察厅,增设公益诉讼检察厅已获中央深改委同意,正在组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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