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非代表职工参加职代会并表达意见 南京部分企业实行职代会“旁听制” 有关人士认为,此举对更好兼顾和平衡各方利益,更多呼应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愿望具有操作价值
本报讯(记者王伟 通讯员严子江)住房清理整治是南京5311厂的一个历史遗留难题。日前,该工厂召开第十三届职工(会员)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专项讨论通过住房清理整治方案。因为职工代表中自身利益涉及该事项的人员很少,厂工会经相关程序审核批准3名利益相关的非代表职工作为旁听代表参加这次职代会并参与小组讨论,向主席团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意见。虽然旁听代表们没有表决权,但他们的意见建议得到采纳,同时,他们也对会议精神有了全面的了解,并且及时自觉在职工中传达,争取到更多职工的支持和理解。
这是近日南京市国防工业系统部分企业实行职代会“旁听制”的一个实例。记者从南京市国防工业工会联合会了解到,职代会“旁听制”即为“不是职工代表也能参加职代会并发表意见”,这一制度将进一步拓宽企业的民主管理渠道,被称为一种“最直观的企业民主形式”。
据了解,南京市国防工业工会联合会此前的一项调查发现:一些企业顺利召开职代会并且为职工做了许多实事,也在公开的方式和渠道上尽力拓展,但仍有部分职工不太了解情况或者不太满意。对此,一些基层企业工会主席感到很委屈:“其实我们做了不少实事,也努力公开,可依然有职工不太了解。”
经过调查,南京市国防工业工会联合会发现,这一现象的背后反映了部分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运行中存在着职工参与面不高,职工代表的代表性和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为此,依据“职代会可以设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可以组织职工旁听”等相关规定,南京市国防工业工会联合会今年专门制定《关于建立和完善企业职工(会员)代表大会旁听代表制度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引导企业进一步提高企业职工(会员)代表大会工作透明度,体现职工代表的多样性,扩大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推进企业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有关人士认为,企业内部职工群体因为岗位、用工属性等不同,相应的利益诉求也不尽相同,在职工代表难以充分反映所有职工尤其是特殊利益相关方诉求的情况下,实施一线非代表身份的职工旁听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弥补职工代表“代议制”的不足,多了一个兼听职工意见的渠道,对更好兼顾和平衡各方利益,更多呼应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愿望,提高职代会的民主性、科学性都具有操作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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