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难创新亮点多
(上接第1版)刑事案件质量明显提升。探索实施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新机制。在严格案件审核的同时,该局不断创新思路和方法,启动了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提升了诉讼效率,降低了办案成本,从严从快打击了违法犯罪。
同时,该局积极谋划推进主办侦查员制度试点改革。在调研论证的基础上,该局坚持边实施、边磨合、边完善,积极谋划主办侦查员制度试点工作。出台《主办侦查员制度(试行)》、《主办侦查员聘任办法(试行)》以及《刑事案件主办侦查员积分量化考核办法(试行)》等,从制度层面明确了主办侦查员的职责、义务、职权、条件、构成、聘任及管理、评定标准、考核奖惩、工作要求等。经过公开遴选,确定了156名主办侦查员,目前各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并成效初显。
受立案 网上转 执法过程“阳光”照
为强化对案件入口的监督,实现执法源头规范化,该局探索实行受案立案分离和立案归口管理的新机制。在法制大队设立案件管理中心,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两项职责,负责监督接处警、受立案情况等。案管中心实行“日清周结月考评”工作制度,通过对所有警情实行“一警一查”,对案件实行“一案一巡”,对受立案、“四个一律”执行、案件材料文书上传情况等进行网上监督,变事后监督为事中、事前监督,及时发现问题、消除安全隐患,把好规范执法的源头关口。
为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该局要求执法全程必须按照证据裁判要求和标准,全面、规范地收集、固定、审查、运用证据。实行“阳光”执法。通过深入推进单轨制应用考核,将执法办案网上流转、执法行为网上管控、执法监督和执法管理网上运行,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对执法权力的全程监管。规范取证行为。为保证取证的合法性,该局实行执法过程录音录像制度,通过有效固定和还原执法过程,进一步增强相关证据的证明力和说服力,促使办案人员规范取证。确保安全执法。在规范场所“用”“管”的基础上,该局持续推进场所的标准化、精细化、智能化升级改造。2017年以来,该局投入260万元对部分场所进行新建改建,有效解决了执法单位办案难的实际问题。
抓培训 严责任 执法监督规范化
“我们通过强制入轨,倒逼民警规范执法习惯养成,严格规范执法,着力将全局执法队伍打造成为一支‘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的纪律铁军。”谈到如何规范执法监督时,该局政治处主任李晓明告诉记者。
为强化执法主体能力建设,按照精准化、标准化、实战化要求,该局一方面采取“走出去、请进来”模式,组织开展各类网上、网下执法培训。2017年以来累计培训50余场次,受益民警达2580人次。另一方面,强化“约谈”“考核”“评优”等措施,全面落实考试结果运用。结合执法突出问题,该局出台《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施细则》、《信访责任追究办法》等文件,通过强化过错责任追究的杠杆作用,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不断增强民警责任意识,倒逼执法质量的提升。为加大追责力度,该局还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强化执法质量审核监督工作的意见》。通过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和信访案件倒查机制,确保全局的信访案件总量持续下降。全局领导班子成员无因执法问题被追究法律责任或者受过纪律处分,无民警因执法问题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被辞退、开除,无因执法问题被省级以上公安机关通报批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情况。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开拓创新,持续引领、推进法治公安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向更高层次迈进,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依法治国和公平正义的新期待,从严从实从细做好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各项工作。”该局局长梁霆坚定地告诉记者。
(杨梅 本报记者 杨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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