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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犬被盗案最新进展 金华警方撤案解除取保候审

三秦都市报 2018-11-04 03:06 大字

近日,浙江金华一对夫妻自称因“救助”了一条警犬却被指偷盗国家财产遭到取保候审引发广大关注。11月2日23点,被指盗窃的应女士告诉记者,目前,浙江金华市公安局金东分局已经作出撤案决定并解除了取保候审。

案情回顾救助狗被疑“盗狗”夫妻网上求助

10月8日,浙江金华的应女士在新浪微博发文称,他们夫妻二人因在路边捡到一条狗而被认定“偷盗国家财产”,进而寻求法律帮助。

应女士告诉记者,今年6月29日晚7点左右,她与丈夫晚饭后出门散步,在金华政和街的一排垃圾桶旁见到了一条正在翻食垃圾的狗,狗很瘦弱,且前脚微瘸,很容易亲近人。自己看了很可怜,因为平时经常救助小动物,所以便将其带回了家。

“我之前经常救助小动物,因为有过捡到狗报案未被受理的经历,这次捡到狗也就没太当回事,并没有报案。带回家后,在狗的身上也没有找到任何原主人的信息。尤其是认真查看狗脖子上的项圈,也没有任何信息。恰巧那几天,我丈夫接了一些雕刻的活,为狗寻找主人的事情也就暂时拖着了。没想到几天后,辖区派出所的民警找上了门。”应女士告诉记者。

应女士称,民警告诉她说这条狗是警犬“老三”,价值15000元,夫妻二人的行为属于盗窃。金华金东公安局对夫妻两人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经初步调查认为,该警犬非警犬基地的特种犬,系多湖派出所用于警戒、巡逻的警犬,并佩戴项圈。犯罪嫌疑人朱某、应某知道该犬系名贵犬种德国牧羊犬。

经过多次审讯和做笔录之后,应女士与丈夫缴纳了保证金办理了取保候审。然而,他们在回家的路上又看到了这只名为“老三”的警犬在翻垃圾。实际上,记者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上,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中了解到,牧羊犬“老三”已经不是第一次被人带走,此前还有两人因它被处以刑事处罚。

10月30日,金华市公安局通报了该案的处理进展情况。因多湖派出所相关人员对散放的警犬未尽到管理职责,违反了《警犬饲养管理操作规程》中的相关规定,金东公安分局决定对所长停止执行职务,对警犬管理员予以辞退处理。

案件进展

警方已撤案

解除取保候审

11月2日23点,被指盗窃的应女士告诉记者,目前,浙江金华市公安局金东分局已经做出撤案决定并解除了取保候审。记者从应女士出示的撤销案件裁定书看到,该案撤案原因为“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据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中显示,因案件被撤销决定予以解除。

应女士表示,看到通知书时的心情很难形容,既开心又伤感,莫名感动之余微微疲累。家人都感到如释重负,终于把这事弄清楚了,以后没案底了。

若以后再遇到流浪猫狗,应女士表示还是会救助,“其实在被取保候审后我还是有过救助的行为,做自己心里想要做的事不需要理由,和别人怎么想我看我无关”。据《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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