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多部门打击投机炒房和黑中介 每月至少报送1个典型案例
10月8日,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从9月28日起至2018年12月底,在天津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同时要求每个月上报不少于1个典型案例。
《通知》指出,通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多部门联合执法,重点打击投机炒房行为和房地产“黑中介”,治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和虚假房地产广告,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健全房地产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此次整治的重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投机炒房行为;二是房地产“黑中介”违法违规行为;三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四是虚假房地产广告。
具体而言,包括垄断房源,操纵房价、房租;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新媒体等途径捏造、散布房地产虚假信息,以及雇佣人员制造抢房假象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以及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恶意克扣保证金和预定金;与投机炒房团伙串通,谋取不正当利益;一房多卖,损害购房人合法权益;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按揭贷款等。
按照要求,天津市各区联合执法检查组通过随机检查、突击检查、暗访等方式,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同时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发动群众提供线索,专人负责受理群众举报,及时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进行处理。
同时,市级工作组定期督促、检查各区联合执法检查组工作开展情况,对涉嫌隐瞒包庇、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部门和人员,要坚决问责。为保证全市开展的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行动见到实效,要求工作组按时报送情况及典型案例,其中典型案例每次上报不少于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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