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岁纳西族干部訚柏辞去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訚柏
来自“青海新闻网”微信公众号消息:9月18日,青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决定接受訚柏辞去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上述官方媒体的报道证实,在担任了2年8个月青海省检察院检察长之后,纳西族干部訚柏离任。
公开简历显示,出生于1969年的訚柏现年49岁,是一名纳西族干部,拥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1991年7月参加工作。
訚柏仕途起步于云南省工商系统,曾任云南省行政管理学校副校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平交易局副局长,后出任楚雄市副市长,南华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
进入政法系统之后,訚柏先后担任过云南省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云南省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正厅级)等职。2014年6月,訚柏调任云南省迪庆州委书记。
2016年1月,訚柏接替王晓勇出任青海省检察院检察长。成为当时全国最年轻的省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訚柏任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期间,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曾负责审判湄公河中国船员遇害一案,该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2012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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