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武昌26名干部因表现突出按期解除处分 5人被提拔重用
“虽然我受了纪律处分,但组织没有因此彻底否定我,这让我很惭愧,也让我很感动,更让我很振奋。”近日,武汉市武昌区召开集中回访教育大会,对2017年以来受到处分的81名在职党员干部进行回访教育。
武昌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介绍,2017年以来,全区26名受处分干部因表现突出,群众反映好按期解除了处分;4人按期恢复了党员权利;5人被提拔重用。
如何做好执纪问责"后半篇文章"
十八大以来,随着执纪问责严肃加码,党员干部受党纪处分的不在少数。数据显示,2015年以来,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理204.8万人次。
如何做好执纪问责的“后半篇文章”,让受处分干部放下包袱、变“有错”为“有为”,成为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背景下值得关注的焦点话题。
湖北日报微信(ID:hubeiribao181)注意到,此前,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了一篇题为《武汉:回访教育让“跌倒”的干部再站起来》的文章。该文分享了武汉在回访教育上取得的成果。
文章通过举例表明,通过一对一对话谈心等回访教育,受处分的干部“能放下思想包袱,调整好思想状态,主动适应工作环境,有能力、有担当、有作为”。
甚至“在负责招商工作短短几个月的时间里”,有的同志所在的园区“就完成了6个项目的签约工作,其中10亿元以上项目4个……”
“只要痛定思痛,真诚悔改,努力工作,成绩突出,党纪处分不会影响其今后的政治生命。”据悉,武昌区纪委监委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通过集中回访教育和个体回访教育相结合的方式,着力达到“回访一人、改变一人、警示一片”的作用。
湖北多地探索受处分干部管理新规
湖北日报微信(ID:hubeiribao181)曾报道过:其实,在探索受处分干部的管理与使用问题上,湖北多地已进行探索,并有相应的办法出台。
荆州市纪委相关负责人披露,通过回访教育和帮扶教育,已有35名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在处分期满后,因表现突出得到了提拔或重用。在黄冈市罗田县,近两年来也有17名受处分干部被提拔重用。
2017年4月,同样是在黄冈,因工作日中午喝酒,两年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免职处理的红安县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原副主任吴怀泰,在红安县公车改革中实绩突出。
在对其进行的“背对背”考核评价中,赢得了群众的一致认可和组织的肯定,重获任用,正式出任红安县公车改革办公室主任。中组部网站曾发文点赞此事:“受处分干部得到重用”可以有!
不久前,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提出:
对在改革创新、破解难题、先行先试等工作中,因情况复杂、风险难以把控而造成一定负面影响和损失,但不违反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勤勉尽责义务、主动检查整改、未谋取私利、未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可以不追究或从轻、减轻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给予干部容错后,不影响其评先表优和选拔任用。
中央党校教授:不能一棍子打死
对受处分党员干部既严教严管,又关心关怀,帮助他们改过自新再出发,变“有错干部”为“有为干部”,这是令人欣喜的一幕。
也有媒体指出,使用或提拔受过处分的干部关系到党的公信力,关系到党的前途事业,必须慎之又慎。既要为改过自新者搭台,又要坚决避免“带病提拔”的发生,双向发力涵养良好的政治生态。
对此,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许耀桐表示,“现在干部犯错后不能“一棍子打死”,犯了错误要给予相应处理,改正了要给他机会。”
许耀桐认为,组织上要对受处分干部进行认真考察,个人到底做得怎么样,组织上要给予认定。组织部门对错误同志要进行跟踪,不断帮助他、提醒他,鼓励他,帮助犯错的同志迈过坎儿。
“犯错同志作出改正后,要如实地做出中肯的评价。对这样的干部,如果重新任用,激励的效果会更好。”许耀桐说。
(原标题为《湖北一地26名干部因表现突出被解除处分 5人被提拔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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