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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明时期怎样治理庸官懒政

老年生活报 2018-08-13 09:52 大字

张居正改革是明朝历史上最为重大的事件之一,被后人视为晚明最后一道“耀眼的暮光”。考成法是其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于万历元年提出。所谓“考”即考核,“成”就是官员的办事实效或称治绩。换句话说,考成法就是考察各级官员工作是否落到实处的法规。

在考成法实施之前,虽然也有官员考绩制度,但考课完全由各个政府机构的长官负责。这些长官与下属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因此大多难以作出公正评判。考成法出台后,扩大了内阁的实权;内阁直接掌握监察系统,对行政官员实行自上而下的监督和考核。这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考核的公正性,避免 “人情考核”“面子考核”的情况,对于激发各级官吏的工作积极性起到了作用。另外,考成法还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考核标准的可量化和可操作性。

但是,考成法施行的弊端也显而易见。总的来说就是操之过急,结果给地方官员和百姓带来了沉重负担。由于张居正一味以钱谷征收、土地清丈作为官员考核的标准,因此导致很多地方官员在追征赋役和清丈土地的过程中无所不用其极,或者不切实际地强迫百姓在规定期限内完纳赋役,或者是虚增田亩上报以求邀功请赏。后来,一些势力正是抓住这一点,群起而攻之,遂使这一改革措施夭折。

在晚明思想家、政治家吕坤看来,当时从中央到地方的官员,“贤者十一,而惰不事事者常九也”。之所以造成这种局面,他认为是由多方面的原因造成的:首先,当事者主观上不思进取,只盼望做个太平官。其次,科举考试与政务实际的脱节,导致很多官员实际上并没有能力从政。吕坤指出,万历十四年以后,科举考试的题目和文字愈发偏怪,应试者所作文章“如墓中说鬼话,颠狂人说疯话”“到不省得到处才中,到自家不省得处才高中”。如此选拔出来的人才,怎么能够期望他们有所建树?再次,选拔机制的唯上不唯下也是原因之一。官员的迁降主要取决于上官的意志,导致“今之居官也,在上官眼底做功夫”。最后,官场上还存在庸官驱逐良吏的效应。 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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