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公安霸气通报为何得到“大写的赞”
□李达仁
“今天没有嬉笑,只余怒骂。任何人,任何人欺凌弱势群体,欺凌一位六十多岁的老人都该被社会唾弃。”
连日来,浙江桐乡警方一条“有态度”“真性情”的通报,引发众多媒体关注,激起网友热烈讨论。通常印象里,官方通报应该有板有眼、规规矩矩、中正客观,只陈述事实、判断和立场,不使用个性化用语或者传染激烈情绪。因此,这条带着“怒骂”“唾弃”字词的通报的确显得“特立独行”。
原委还需从源头追溯。8月3日晚,浙江桐乡一位66岁环卫工因为劝说烧烤店店员不要随地乱扔菜叶,被女店员丈夫多次掌掴、脚踹,造成环卫工人轻微脑震荡。乱丢垃圾破坏环境是为不讲公德,羞辱殴打老人是为沦丧私德,殴打老人至轻伤是为伤害他人触犯法律。面对烧烤店年轻夫妻的暴戾行径,任何有良知的人都会感到痛心,都会满腔怒火。当地警方在对肇事者作出依法拘留15天、罚款500元的处罚之余,也发出了斥责肇事者的别具“脾气”、“态度”鲜明的通报。
古人言:“义之所在,身虽死,无憾悔。”法律是道德的底线,执法机关作为奉法者,有坚守法律、捍卫法律的义务,也就有坚守道德、捍卫道德的义务。正如桐乡公安工作人员在接受采访时所说的,公安也是血肉之躯,“执法的时候首先当然要保证执法的公正,同时也有对是非善恶的判断”。虽然通报采用了看似“不规范”的情绪宣泄方式,却表达出励善黜恶的鲜明态度,用网友的话说就是,“有情有责,有怒有理,有血有肉”。由此而言,桐乡公安得到“大写的赞”,其实并不意外。
不激浊无以扬清,不惩恶无以扬善。用法律为道德撑腰,以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助力惩恶扬善,以明辨是非、劝善惩恶凝聚全社会崇德向善共识,是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的重要方法。试想,面对欺老凌弱之类的丑陋现象,如果不敢出手、不想批判、不愿表态,只会徒然助长是非不分、善恶不辨、美丑不明的道德滑坡问题,最终加剧社会失序。桐乡公安的凛然之举,犹如一个有力的托举,帮助社会挺立起核心价值观的坚强脊梁。面对任何激起公愤的缺德现象、伤风败俗的丑恶行为,决不能听之任之,必须亮出法律之剑,亮明立场态度之剑。
守住法律底线,锐化价值判断力,砥砺道德责任感,不仅是公安机关的天然职责,更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社会义务。汇聚全社会践行核心价值观的强大力量,中华民族才能拥有更加美好的精神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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