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治“天价车位”城市病要靠市场
10日,南昌市红谷滩联泰天悦楼盘首日向业主售卖地下车位,标准车位每个售价28万元,子母车位46万元。有业主打出了“反对开发商漫天要价,祈求政府干涉合理定价!”的横幅。(7月11日《江南都市报》)
标准车位售价28万元,子母车位高达46万元,已经达到了小区住房的首付,这样的车位价格实在是太贵。实际上近年来,各地频频爆出“天价车位”,前几年有媒体报道,广州一小区的车位价格炒到了近百万元。
目前小区停车位售价实行市场定价机制,由开发商自行定价。换言之,小区车位价格卖到28万元、46万元,乃至更高,本身并无不可。但是,相比较房价而言,“天价车位”显然不是正常现象,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城市病。特别是在汽车时代,“天价车位”直接让广大居民买不起车位,加剧了停车难问题。
从市场经济角度说,“天价车位”频现,归根结底是垄断格局下的小区车位供不应求的必然结果,是车多位少的结果。换言之,“天价车位”实质上是市场失灵的结果。
一般来说,居民停车都选择就近停车,通常只会选择购买、租赁所住小区或隔壁小区的车位。而在目前,小区车位都是由开发商一家销售,外人不能销售。随着汽车保有量的不断增长,对车位的需求越来越旺盛。但小区的车位数量始终有限,做不到家家户户都能买到车位,满足不了每一位小区业主购买车位的需求。这直接导致小区车位处于卖方市场,定价权掌握在开发商手里,小区业主几乎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没有议价权,只能被迫接受开发商提出的价格。
可见,要根治“天价车位”这种城市病,最根本的还是要靠市场手段,增加小区车位以及城市公共停车位的供给,缓解车位供不应求的格局,增强车位市场的竞争程度,扩大小区业主的议价权和选择权。
其次,医治“天价车位”城市病,增强市场竞争,也要用好法律手段。一方面,小区车位作为小区的配套设施,出售、出租对象理所应当只能是本小区业主、租客,不能对非小区业主、租客出售、出租,这能降低对车位的购买需求。同时,限制开发商权利,小区业主对小区车位是买还是租,应交由业主自主选择,由业主决定,改变目前很多小区的车位只售不租情况。另一方面,在规划上,提高小区配套车位的数量和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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