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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百院长”王天朝被判无期徒刑

西江都市报 2018-07-14 15:09 大字

据新华社昆明7月13日电 云南省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13日对被称为“双百院长”的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原院长王天朝受贿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王天朝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经审理查明,2004年至2014年间,王天朝利用其担任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院长的职务便利,为昆明仁贤房地产有限公司、昆明鑫海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和个人,在医院工程建设、药品和医疗设备采购、人事任免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上述公司和个人贿赂的财物折合人民币11632.22万元及美元8万。

此前,云南省纪委曾就王天朝案通报,提及王天朝受贿100套住房、100个车位,“双百院长”之称由此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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