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口参与绑架台湾老板 男子化名潜逃20年后落网
3月23日,海口中院开庭审理一起20年前的绑架案。受审的是一名中年湖北男子袁某。
20年前,袁某与同伙将前来海口旅游的台湾老板林先生绑架,并索要400万新台币。绑架案发生2天后,人质被解救,同案的4人先后被抓获。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2017年5月,绑架案发生的近20年后,在同案人均已刑满释放后,化名“王春林”的袁某在湖北落网。今年3月28日,袁某涉嫌绑架罪受审,法庭将择日宣判此案。等待袁某的是法律制裁。
袁某现年46岁,湖北荆州人,高中文化。上个世纪90年代,袁某在海口认识了台湾男子温某。“他是老板,我是马仔”,袁某说,1998年正月十五过后,温某叫上他和王某军等人一起吃夜宵,并提出过段时间一个台湾老板林先生将来海口旅游,让他们绑架林先生索要钱财。温某还将林先生的家庭情况告诉了袁某。
公诉机关指控:1998年初,温某因林先生催其还款而怀恨在心,找到袁某绑架林先生。同年4月20日,温某电话告知袁某,次日林先生乘飞机到海口,要袁带人到机场辨认林,并约定温某帮拿行李之人为林先生。4月21日,袁某纠集王某军等3人到海口机场按事先约定辨认了绑架对象林先生。4月25日,温某告诉袁某其晚上陪林先生等人到新温泉歌舞厅玩。袁某便带一辆事先找好的出租车到新温泉大酒店门前等候。晚上9时许,袁某打手机叫温某下楼,告知其出租车是为绑架林先生而准备的,温给袁200元人民币后返回歌舞厅。袁某即安排王某军三人赶至滨海大道路段截车。当晚12时许,林先生等人从歌舞厅出来,温某便安排林先生及同行的两人上了袁某事先准备好的出租车。当该出租车驶至滨海大道临近海口文华酒店路段时,王某军等3人截停该出租车,强行上车,给林先生戴上墨镜,并戴上手铐,同时让其他二人不许乱动,将3人挟持到袁某事先租好的房间,分开看守。此后,袁某3人多次对林先生进行殴打、恐吓,索要400万新台币。
4月27日,林先生被迫打手机回台湾家里,让家人把400万新台币打到袁某提供的一商场账户。下午三时许,王某以“吴中宝”的名义到该商场欲取钱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随即公安人员将3名人质解救。后公安民警又将王某军、温某等人抓获。
在王某去取钱时,袁某跟随在其身后。在发现情况不对之后,袁某曾以暗号通知王某军等人,让对方放人并逃跑,其自己则逃离了海南。随后的19年,王某军、温某等人均因绑架罪被判刑,后又刑满释放。袁某则使用假名,用“王春林”的虚假身份生活在湖北结婚、办驾驶证、台湾通行证等。2017年5月底,经公安机关网上对比,袁某的虚假身份被揭穿,其在湖北被抓获。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袁某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勒索新台币400万元,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绑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公诉机关指控,袁某否认知道温某与林先生之间的恩怨,称是受温某指使,否认纠集王某军等人,安排出租车、事先租房、提供账户,也否认殴打林先生等,并称自己交代不要殴打林先生等,此外自己的行为并没有给受害人造成损失,他愿意认罪悔罪,请求法院看在其家庭状况及悔罪态度从轻处罚。
袁某表示,自己潜逃的日子过得并不好,“我父母都80多岁了,我20年没见过他们了”。袁某说因为担心使用自己的真实身份会被抓,他一直不敢回家,只能用假身份生活。结婚生子后,妻子在家照顾孩子,两个孩子一个上初中,一个念幼儿园,一家四口的生计都是靠自己在外打工维系。袁某在庭审中陈述称自己在逃亡的过程中,自己一直在忏悔,并在1998年8月乘坐中巴时,曾以受害人身份协助警方抓获2名抢劫犯,有立功情节。
(原标题:化名潜逃19年 男子湖北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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