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通报5起扶贫涉农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唐山市通报5起扶贫涉农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1、迁安市杨店子镇田新庄村党支部书记徐秀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规申请个人及家庭低保问题。
徐秀丽作为田新庄村党支部书记,在拥有私家车不符合低保申请条件的情况下,2014年12月至2015年9月,为其丈夫田某民违规申请了个人低保,共领取1650元;2015年10月至2017年3月,违规申请了家庭低保,共领取17712元。杨店子镇纪委给予徐秀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迁安市五重安乡杏山村党支部委员何永全违反工作纪律,违规为村民重复申报危房改造问题。
2003年,杏山村困难户苏某霞找到时任村主任何某,以苏某霞名义申请了危房改造,领取3000元补助款。2008年,苏某霞再次找到时任村党支部书记何永全,以其子何某生的名义申报危房改造,领取4000元补助款,造成苏某霞家重复领取了危房改造补助款。同时,何永全还有其他违纪问题。五重安乡纪委给予何永全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3、迁西县尹庄乡船庄村支委周子林骗取危房改造补助款问题。
2013年周子林在翻盖自家围房时与本村村委会主任周建华商议,将自己已经拆除准备翻建的围房作为危房进行上报,以得到危房改造补助款,周建华在明知周子林不符合危房改造申报条件的情况下,帮助周子林伪造了相关申报材料。2014年4月15日周子林得到14300元危房改造补助款并用于个人开支。2016年7月12日河北省迁西县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判决周子林贪污罪,免予刑事处罚。2017年4月11日,尹庄乡纪委给予周子林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4、滦县响嘡街道柳树营村党支部书记段秀明等人在危房改造工作中未正确履行职责问题。
段秀明任滦县响嘡街道柳树营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与柳树营村报账员李善久,在2016年4月负责柳树营村实施危房改造工作中,明知某申报户违反了危房改造“原址翻建”的要求,仍将其相关材料组卷并经段秀明签字上报,导致该申报户违规领取危房改造专项补助资金14000元。2017年12月21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段秀明、李善久党内警告处分。
5、滦县油榨镇政府规划办牵头人徐田富、工作人员王秀春、郭伟丽在危房改造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
徐田富、王秀春、郭伟丽任职期间,2016年在县、镇验收某村危房改造工作中,没有测量4户房屋改造面积的情况下,在验收表中签字盖章,导致4户条件不符通过验收,每户违规获得国家财政补贴14000元,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56000元。2018年2月26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分别给予徐田富、王秀春、郭伟丽党内警告处分。
(原题为《点名通报!河北1市多人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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