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做错题罚款”前家委会成摆设
□毛建国黎青 作
云南昆明第十中学被曝光有老师向做错题的学生罚款,做错一道填空题被罚50元,有些成绩不好的学生遭罚了几百元。据了解,昆明第十中学为云南省属重点中学,校方表示罚款属于教师个人行为,目前学校已向家长退款并道歉。(11月9日《北京青年报》)
罚款属于一种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规定,只有部门规章以上的规范性文件才有权设立,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学校又不是国家特定的行政机关,怎么可以行使行政处罚权?
一些家长表示,“对老师的罚款行为是敢怒不敢言。”家长的心态能够理解,但让人费解的是,我们不是有家委会吗,家委会的监督呢?
这段时间,家委会在舆论场很热闹。晒名校学历、海归背景、高管职位,比车、比房、比资源…正如有声音所讲,残酷的竞争、激烈的措辞,映照着家长们的焦虑情绪,也促人审视家委会这一沟通平台,思考家校之间的关系问题。
如果说家委会成为“名利秀”让人们焦虑的话,那么家委会成为“摆设”,同样应该引起重视。在一些国家,家长可以经由家长教师联谊会等类似家委会的平台,表达自己对于学校的政策、课程、人事等问题的意见,参与学校管理。而在我们身边,这起“题罚”风波,再一次讲述了家委会的尴尬处境。这到底是家长的问题,还是学校的问题,抑或是家长和学校的共同问题?迫切需要引起思考。
从做错题罚款看家委会作用,越看越失望。不必讳言,家委会在“题罚”面前成了摆设。家长委员会应成为家庭和学校之间的桥梁,实现家校教育的互动以及监督学校教学行为的功能。如果家委会发挥作用,很多问题都不会发生,发生了也会把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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