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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无犯罪证明”不能止于怒怼

南国早报 2017-07-18 16:29 大字

辛辣点评

□湖北叶祝颐

7月16日,微博中一份“无犯罪记录证明”的文件显示,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路北街道后蔡小学要求一入学孩子的父母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结果遭到台州市公安局黄岩分局宁溪派出所的怒怼——“能否让群众少跑一次”。当天,宁溪派出所民警证实,网上流传的关于后蔡小学和宁溪派出所的两份文件是真的。(据澎湃新闻7月17日报道)

受教育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父母犯罪,教育部门和学校对其子女入学不仅不应歧视,还应予以更多人文关怀。然而某些地方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求家长开具“无违法犯罪证明”,这不仅是歧视行为,也说明某些人骨子里充满折腾思维。

在现实生活中,从证明“我妈是我妈”到证明“老年证遗失”,再到入学要“无违法犯罪证明”。老百姓被各种奇葩证明折腾得焦头烂额,给老百姓开证明的派出所、街道、社区等单位也不堪其扰。派出所在为家长开具证明的同时,怒怼学校,追问学校要求开具“无违法犯罪证明”的依据,透出一股转变作风的清新之风,其初衷无疑值得肯定。

正如警方在证明中追问的那样:“学生入学要求提供家长的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是哪个教育部门的规定?”某些部门某些人工作不作为、乱作为,给民众办事人为设置障碍,随意增加办事难度。对此,不仅派出所要给予批评、建议,纪检、监察等部门也应该介入调查,问责某些不作为、乱作为的部门与个人,督促某些单位取消不必要的“奇葩证明”,给民众办事创造便利条件,把简政放权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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