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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改革促成农村生产力的不断解放

左江日报 2017-07-17 10:31 大字

□王立彬董建国

15年前,福建省武平县总结捷文村等改革试点做法,率先启动集体林地林木产权改革,突破上世纪80年代开始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不上山”限制,激发了农民发展林业的积极性,解放了林业生产力,为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供了宝贵的实践经验和理论准备。

改革争上游,弄潮向涛头。福建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最宝贵的经验就是紧紧揪住“谁拥有,谁来管,谁受益”的产权问题,勇于改革、大胆实践。产权是市场机制的核心,明晰产权是改革推进的基本前提。土地制度改革“上山入林”,明晰了产权,确立了经营权,保障了收益权,实现还山于民、还权于民、还利于民,产生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效果,促成农村生产力的又一次大解放,拓展了农民就业增收的新空间,开辟了林业发展的新天地,有力推动了我国林业从“砍树”到“看树”的根本转型。

发展不停步,改革在路上。在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后,福建在林权融资、林权收储担保、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以及林业保险等方面作了一系列改革探索,盘活了林地资产,进一步激发出生产力。

产权明晰后,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尤为重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公共服务,将适合市场化运作的事项交由社会化服务组织承担,通过政府购买支持林业公益性生产服务。政府要提升林权管理服务水平,规范市场,方便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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