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高温补贴须摆脱举报依赖
和法堡
10日,记者从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保障劳动者权益,劳动监察机构将在全市启动高温劳动保护专项检查,用人单位不安规定发放高温补贴职工可举报。市劳动监察支队举报电话67439828、市劳动保障热线电话12333。
(7月11日《郑州晚报》)
众所周知,高温补贴国家早有规定。然而,这样充满人性化的规定,在落实中却常常陷于尴尬境地:现实中总有一些用人单位为降低开支,对“明文规定”或装作不知或恶意拖欠,要么以绿豆、饮料等防暑降温物资“冲抵”。
如此一来,不仅让炎炎烈日下的劳动者身心健康难以得到保障,苦不堪言,也损害了和谐劳动关系。也正因为这样,日前,人社部等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按规定发放高温补贴的。自然,哪怕基于维护劳动者权益,劳动监察机构公布举报电话,便于劳动者对不按规定发放高温补贴的用人单位进行举报,也是有必要的,而且这也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
不过个人以为,劳动者的举报充其量只是一个辅助性措施。想想也是,如果举报真能解决问题,国家又何必养有劳动监察部门和众多执法人员?况且举报者是因为相信执法部门“言必行、行必果”才去举报的,并不是完全为了维权而去“得罪”用人单位。换句话说,就算有人敢冒着被“炒鱿鱼”的风险去举报,但如果执法部门依然存在畏首畏尾心理,对举报内容视而不见或敷衍了事,肯定会让举报者失望和心寒,也会让劳动法规形同虚设。
毋庸讳言,落实高温补贴,让劳动者享有劳动尊严和幸福感,光靠劳动者举报是远远不够的,最关键的是,劳动监察仲裁、工会组织和相关执法机构要严格履行职能,敢站出来替劳动者说话、撑腰,助力劳动者足额拿到应得的福利、津贴。同时,保证每一个举报电话都被善待,做到所举报内容一经查实,就必须毫不留情地依法处罚。
总之,确保劳动者的高温补贴不成“纸上福利”,最重要的是要以严格执法来树立制度刚性,不断提高违法的风险和成本,让用人单位惧于后果而不敢越雷池半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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