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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认贷认房以网签时间为准执行新政

都市女报 2017-04-21 15:11 大字

女报讯 19日,一记限购重磅炸开了济南楼市,20日,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外发布细则,进一步明确了执行时间和首套房、二套房的认定标准。首次划定了非本市市民使用公积金的杠杠,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30%至提高至60%;取消了凭缴纳住宅维修资金证明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以商品住宅网签时间为准,2017年4月20日零时前签订的按原政策执行,2017年4月20日零时后签订的按本细则执行。

首套房认定

原有政策:家庭名下无房。

现有政策:家庭名下无房且无贷款(包括商贷)。

首套房享受的贷款政策不变,贷款政策是首付30%,享受基准利率。目前的基准利率是五年内(含五年)2.75;五年以上3.25%。

二套房认定

原有政策:家庭名下有一套房。

现有政策:家庭名下有一套房或家庭名下没有房子但有贷款记录(包括商贷)。

二套房首付比例由原来的40%提高为现在的60%,贷款利率由原来的基准利率调整为执行基准利率的1.1倍。贷款认定

原有政策:正在用着公积金贷款的家庭不能再使用公积金贷款;第三套房禁止使用公积金。

现有政策:有2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家庭不能再用公积金贷款。

原有的贷款政策很宽松,只有还清了公积金贷款,不管是首套房还是二套房,都可以继续用公积金贷款。现在的政策是只要有两次公积金贷款记录,就不能再使用,也就是说,即使名下无任何房产,但有过两次公积金贷款记录,再购房也不能用公积金的贷款,保障了刚需者的购房需求。 (王宝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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