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网络净土,对食品谣言说“不”
□安静/文 石帆/图
“小龙虾实为小虫虾”,“无核葡萄抹了避孕药”,“吃大盘鸡会感染禽流感”……快速发展的互联网在给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容易使谣言不胫而走。近日,一组数据显示,网络谣言中“舌尖上的谣言”占45%,食品安全领域成为网络谣言的重灾区。(人民网)
许多中老年人对这些谣言深信不疑,动辄这个不能吃,那个不能碰。食品安全谣言如同洪水猛兽,使公众惶惶不安,一再打击公众对我国食品安全环境的信心,损耗着有关各方为之作出的努力。网络食品谣言怪圈,亟待破解。
谣言花样翻新,呈野蛮生长之势
食品安全谣言大致有4个特征。
有意编造,别有用心。造谣者罔顾事实,凭空捏造所谓真相,甚至自导自演,炮制图片视频等“证据”,以谋取不正当利益。如今年2月,几段展现“塑料紫菜”的视频在网上广泛传播,视频中有人称福建晋江某企业生产的紫菜是“塑料”做的,并表示紫菜嚼不烂,劝诫网友“别吃了”,引发“塑料紫菜”风波。
偷换概念,混淆视听。造谣者利用夸张、歪曲的加工手段,模糊事实本原和全貌,频繁使用“有毒”“致癌”“致死”等刺激性语言,愚弄公众认知。此类谣言因为与事实真相“鱼龙混杂”,较难甄别,也不易取证,辟谣难度较大。
旧闻翻炒,刻意抹黑。造谣者以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为背景,将过去发生的事情掐头去尾改头换面;改变日期,新瓶装旧酒;将日期模糊或者删除,乔装改扮,以此达到相互转发,误导百姓消费的目的。
戏谑嘲讽,负面传播。造谣者对影视片段进行配音配文,制成戏谑嘲讽的图片视频,利用互联网以年轻群体为主、低龄受众猎奇心理重的特点,形成裂变式传播,后续效应在很长时间内都难以消除。
扰乱消费判断,损害行业发展
在互联网已经高度普及的今天,网上食品安全谣言扰乱社会信任,削弱了政府的公信力,影响了公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对社会和谐稳定产生威胁。
近年来,人们对问题食品的“前车之鉴”警惕性极高,稍有“风吹草动”就绷紧了神经,网上一旦出现与食品相关的传言,人们的担忧心理及敏感神经马上就被触动,谣言就会迅速发酵,进而扰乱百姓的消费判断,损害行业发展。如一条“塑料紫菜”谣言,可能对福建晋江等地的紫菜产业造成近亿元的损失。
“从传播者角度来看,有的谣言传播者利益诉求明显,经济敲诈、舆论商战、眼球博弈等动机诸多。”清华大学健康传播研究所副所长苏婧说,微信朋友圈已成为谣言传播的主阵地,微信小视频、自媒体公众号文章、微信短消息等是谣言传播的主要形式。有的食品安全谣言常借助视频为载体进行传播,缺乏时间、地点、人物等基本要素,有的食品安全谣言利用民众恐惧诉求和道德绑架,强调后果严重,在传播时多利用煽动色彩浓的词汇,如“紧急”“震惊”等,冲击力较强。
治理要下重拳,提高违法成本
治理食品安全谣言一定要下重拳,这需要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建立社会多元主体共治谣言的长效机制,让政府部门、专业人士、相关企业、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形成合力。
“网上食品谣言多、传播快,一个重要原因是违法成本低。”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李忠表示,我国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散布虚假食品安全信息,并对违法者规定了相应的罚则,“今后,要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行为处罚力度,特别是对一些通过网络传播食品安全谣言扰乱市场秩序、从中牟利的恶劣行为严惩不贷,提高执法震慑力。”
流言止于“治者”,在谣言大肆扩散之前,政府部门应第一时间组织专业人士、权威人士迅速回应、及时发声,以精确的科学解释树立消费者的信心。让消费者掌握一些基本的食品安全知识,养成科学理性的消费习惯,扭转人们对食品安全“只定性、不定量”的“非黑即白”的简单认知心理。
作为消费者,也需要具备明辨是非的能力,不能因为网络上的片面之词产生恐慌情绪,盲目扩散负面言论。所谓“三人成虎”,在未证实消息真实性之前,消费者应当保持冷静和理性的态度,不做谣言的传播者。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应急处赵华军:要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科学素养,这对预防出于“善意”的传谣至关重要。
新华网:击碎食品安全谣言,还原食品安全真相,彰显使命担当。
@春秋霸主:国家食药监总局要第一时间对谣言传播的关键节点进行管控,同时联合主要新闻单位、新媒体等及时辟谣、消除公众误解和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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