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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进口冻肉 4家经营户被罚近50万

达州日报 2017-04-20 15:16 大字

本报讯 猪耳朵、猪蹄、牛肉、鸡爪……233件无中文标识、无检验检疫证明、无报关单的冻肉制品,从乌克兰、意大利、美国、爱尔兰等12个国家,通过非法渠道,悄悄流入万源市。其中,从我国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进口的国家进口冻肉制品达53件……近日,万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5”专案告破,4家涉案冻肉经营户被罚款47.3万元。

“这是万源查获的最大一次非法经营冻肉案件,也是罚款金额最大的一次。”该局主要负责人说,“这一件件国家明令禁止进口的冻肉,一旦流入市场,就像一颗颗定时炸弹,将对市民的食品安全构成重大威胁。”

今年1月以来,该局集中执法力量组织开展了“舌尖上的安全·亮剑行动”冻货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整治行动以食品集中交易市场、超市、商场、冷藏冷冻仓库为重点区域和场所,以冷冻畜禽肉品为重点品种,全面开展市场检查工作。共检查冻货销售经营单位15家,检查太平镇河街、民生农贸市场、火车站、河西和茶垭乡等地的大小冻库14个。

行动中查获无中文标识、无检验检疫证明、无报关单、全英文标识,从乌克兰、意大利、美国、爱尔兰等12个国家走私进来的冻鸡脚、冻猪蹄等冻肉制品233件,其中国家明令禁止进口的冻肉制品53件。依法扣押了冻肉233件,扣押冻肉价值共计5万多元。案情引起了万源市管局党组高度重视,随即向万源市委市政府及达州市食药监局作了专题汇报。万源市委市政府及达州市食药监局领导指示,要求“严肃查处,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随即,该局迅速成立了“1·25”冷冻食品专案工作组。

目前,万源市管局已对5家涉嫌经营未经检验检疫冻肉的经营单位进行了立案调查,其中4家经营单位经营的共计53件冻肉,属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进口经营的冻肉,该局已依法予以没收。根据《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上述4家冻肉经营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共处罚款47.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45元,罚款已全部上交国库。

据了解,此案件最低处罚10万元,最高处罚15.3万元,是达州市食品案件个体处罚金额最高的案件。

“对其它涉案冻肉,我们已抽取样品,送市药检所检验,待检查结果出来后,再作进一步处理。同时,向市食药监局汇报后,准备向重庆有关部门发出协查函,以扩大战果,深挖此批违法冻肉的上家。”万源市管局主要负责人表示,该局将以此为契机,加强与农业、公安等部门的沟通联系,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本报记者 唐荣 罗天志摄影报道)

执法人员查获非法冻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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