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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研究室荣获“全国青年文明号”称号,市中院研究室荣获“全国青年文明号”称号

德州日报 2017-04-19 10:09 大字

本报讯(记者李智群通讯员郑春笋)4月17日,记者从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共青团中央日前印发的《关于命名2015—2016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的决定》中,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榜上有名,为全省法院系统唯一。

市中院研究室属审判综合部门,主要负责司法调研、普法宣传等审判综合性工作,他们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积极投身司法改革和推进法治建设,在攻坚克难中展现了青春风采,以实际行动和一流业绩树立了“敬业、协作、创优、奉献”的青年团队形象。

据了解,本次评选命名是共青团中央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22家单位共同组织开展的青年岗位文明创建活动。全国法院系统共有20个集体被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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