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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不“微”关乎党员“大义”

陇东报 2017-04-19 06:03 大字

微信作为一款功能强大、使用方便的社交软件,是大多数人的“装机必备”,而微信的“朋友圈”、微信群、红包等功能更是受到广大用户包括党员干部的青睐。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微信也不例外。近年来全国各地有关微信使用不当导致违纪甚至违法的事件层出不穷,值得警惕。作为党员干部,有必要知悉这些前车之鉴,从中汲取教训,以免重蹈覆辙。为此,新华社微信公号为广大党员干部用微信列出了“八条负面清单”。

随着网络信息技术和自媒体的飞速发展,微信已经成为当今社会越来越重要的传播媒介。网信办数据显示,中国有近7亿网民,微信用户就有6亿之多,每天产生信息量300亿条。“发朋友圈”已经成为互联网时代很多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朋友聚会、出门旅游、吃饭睡觉都要发到“朋友圈”,但慢慢的许多人的“朋友圈”开始变了味,轻则变成了养生圈、代购圈、自拍圈、点赞圈,心灵“鸡汤”圈、八卦圈。重则成为了个人表达不满、宣泄私愤的地方。

在这“许多人”里,我们也遗憾地看到了一些党员干部的身影。少数党员干部低估了微信的力量,认为在微信上的言行无伤“大雅”,有的对国家时政从不关心,却对某些哗众取宠的娱乐消息津津乐道;有的政治敏锐性不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一知半解,热衷于传播政治谣言、小道消息;有的面对低俗隐晦信息和各种谣言没有坚决抵制,甚至还继续转发;有的利用微信收受他人红包、泄露国家机密、进行违规经营;更有甚者公然妄议中央大政方针,全然忘记了自己的党员身份。

微信不“微”,关乎党员“大义”。面对微信朋友圈,党员干部有责任、有义务净化它、维护它。为此,“八条负面清单”从妄议中央大政方针、转发淫秽图片或视频、散布传播谣言、违规收受微信红包、用微信红包进行拉票贿选、泄露国家和工作单位秘密、违反规定开网店、做微商、发布其他不当言论等八个方面,为党员干部的微信行为划定了红线,可谓十分及时,十分必要。

欲先影响社会,必先影响媒体。新媒体的发展趋势不可逆,合格的党员干部要始终保持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坚定信念,积极主动适应新常态,尊重新媒体、正视新媒体、善用新媒体,恪守党性原则,坚守党的纪律,强化“底线”意识,严守“微信八条”,“不逾矩”、“守边界”,实事求是、明辨是非,自觉成为微信朋友圈的净化者、维护者,以共产党人的大义担当,让微信“朋友圈”走正道、发正音、传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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