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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委规定小学入学资格买房不居住将不予入学

北部湾晨报 2017-04-17 15:08 大字

新华社北京电 北京市教委16日发布《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提出,将加强对学生实际居住情况的审核。“过道房、车库房、空挂户”等不符合居住条件的情况,不作为入学资格条件。

意见表示,今年小学入学将坚持免试就近入学,根据学位供给情况和户籍、房产、居住年限等因素,积极稳妥探索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入学方式,形成更加公平完善的就近入学规则。

北京市教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教育部门将联合街道、公安等部门开展审核,加强对于“实际居住”的要求,买了房子而不住的情况将不保障入学资格。

意见还对“小升初”特长生比例进行了调整,从去年的5%以内降至今年的4%以内。此外,已经实施了近十年的小升初“推优”入学将在全市范围全面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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