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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医改新政取消挂号费诊疗费

北部湾晨报 2017-03-24 15:12 大字

新华社北京电4月8日起,北京市行政区域内3600多家医疗机构将全面取消药品加成,统一实施药品阳光采购,设立医事服务费,并对435个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调整规范。

根据实施方案,参加改革的医疗机构将全部取消药品(不含中药饮片)加成和挂号费、诊疗费,所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设立医事服务费。医保对门诊医事服务费实行定额报销,住院医事服务费则按比例报销。以三级医院为例,门诊医事服务费从普通门诊50元到知名专家100元不等,医保定额报销40元,北京市医保参保人员报销不受起付线和封顶线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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