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婴案”破了三年,公正公开仍在路上
□于立生
年8月,陕西富平县爆出特大贩婴案,妇幼保健医院妇产科副主任张淑侠被渭南市中院判处死缓。但直到年,临渭区民政局才贴出一纸公告,让民众认领三年前追回的名被拐幼童。1月日,临渭区民政局回应:公告所称渭南市儿童福利院属市级单位,临渭区民政局从未发布过该公告。(1月日《北京青年报》)
不论该公告是哪个部门发布的,既然当年追回婴幼儿不下名,又焉有三年多后才公告认领的道理?当地公安机关要找到这些婴幼儿的父母,本非难事,当年案发后,在派出所登记孩子失踪,涉及张淑侠的家长就有户之多,哪怕私下里逐一电话回访,也早该把这些孩子送还了。
刻意遮丑“捂盖子”,也让这起特大贩婴案再度面临“究竟涉及多少婴幼儿”的拷问。公告显示名幼童待认领,而当年月日张案庭审,渭南市检察院指控张淑侠拐卖7名婴儿并致死1名,且当时有4名已送还家长。那么,张淑侠拐卖的婴儿就应为名,恰与家长们的登记信息完全吻合。拐卖名并致死1名,又岂能只以拐卖7名并致死1名追诉呢?尤其是,致死的1名,庭审还不予认定,这不都是漏罪吗?
据上述公务人员透露,当地官方为“捂盖子”,采取了拆案、统一口径等一系列措施。所谓拆案,即把张淑侠单独提出来审判;无论其4名触犯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的同事,还是其一同贩婴的5名同案犯,都没并案处理,而是“另案处理”了。
一份从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到的刑事判决书显示:其4名同事因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助产士司欣判处有期徒刑1年;妇产科主任高文平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副院长姚军民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院长王莉免予刑事处罚。发生名婴儿被拐卖并致死1名的恶性案件,居然如此高举轻放。而上述判决,是基于被拐卖婴幼儿只认定6名,致死1名不认定,显然,定罪量刑同张淑侠一样,也涉及漏罪。至于张淑侠的5名同案犯又是如何“另案处理”的?目前检索不到任何本应司法公开的相关信息。
此案暴露出的当地相关领导干部以权压法,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问题。尤其“捂盖子”故意漏罪,涉嫌滥用职权、徇私枉法渎职犯罪的问题,亟须得到彻底查处纠偏,还家长们一个公道,还司法一份公正,还社会公众一个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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