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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县让农村土地“活”起来

日照日报 2016-12-23 00:00 大字

本报讯(记者 刘江雪 张子文 通讯员 王崇香)今年以来,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莒县农业相关部门加快放活土地经营权,盘活农村土地资源要素,推行农村土地股份制改革,实行农村土地三权分置,落实土地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实现了又一重大制度创新。

年9月以来,莒县农业部门借鉴四川省崇州市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经验,在小店镇东心河村、崮西社区和库山乡龙泉峪村、解家河村开展农村土地股份改革试点,初步探索出符合该县实际的两种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模式,让“土地变股权、农民当股东、收益保底分红”,最大限度地发挥土地效益和保障农民利益,建立起村集体、农户与工商资本三方共赢机制,让农村土地真正“活”起来。

在小店镇东心河村,记者看到,“农民合作社+村集体+农户模式”已经逐步推广开来。该模式即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农民合作社,村集体以基础设施入股合作社,实行股份合作制经营,保底分红,保底金每年每亩元(贫困户入股土地保底金每年每亩元),分红比例按农民土地入股分红比例占%,村集体基础设施分红比例占5%,合作社分红比例占%。

而在小店镇崮西社区和库山乡龙泉峪村、解家河村等地,“村集体+土地股份合作社+工商资本”模式也受到了众多村民的热捧。该模式即社区或村集体牵头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将入股土地委托企业或企业领办的合作社经营,实行保底分红。耕地保底金每年每亩元—元,四荒地保底金每年每亩元;分红比例农户入股土地分红比例占%,村集体分红比例占5%—%;企业分红比例占%—%。

农民土地经营权入股后,入股农民除享受保底分红外,还可以到合作社打工获取劳务收入,或者外出打工、经商、办企业挣钱;村集体以四荒地、机动地和水利等基础设施入股,通过保底分红,增加了村集体收入,壮大了集体经济实力,实现了工商资本、农民和村集体三方共赢。截至目前,全县4个试点基本完成土地股份制改革,累计参股耕地面积亩,四荒地亩,参股农户户。

通过推行土地股份合作,引入工商资本投资农业,整合农村土地资源发展现代农业,莒县相关乡镇的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农业劳动生产率等大大提高,为该县现代农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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