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不该殃及干部职工正当福利
张维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要求各地严格遵守廉洁纪律,严防各类“节日腐败”。同时,也要组织好正常的党、团、工会活动,充分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月日新华网)每到逢年过节时,群众都在翘首以盼,希望单位能够发些福利,让群众过个暖心的节假日。单位逢年过节根据自身经营状况,适当地给员工分发些福利,不仅彰显出单位对员工们的一种人文关怀,同时也增强了员工对单位的依存感。
不论单位经济状况怎样,作为单位员工,他们既是单位的一分子,又是单位的主人翁。理应以“单位兴旺,我兴旺,单位发展,我受益”的态度,为单位经济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可自从中央八项规定以来,以及各级部门出台系列反腐条例后。很多单位和部门,每到逢年过节时,总是借着“反腐”为由头,将员工正常的节日福利也一并取消了,这确实让许多单位员工在感情上无法接受。
其实,员工也知道,中央加大力度搞反腐工作,不仅不是针对员工们正常的福利,反而,在逢年过节时,中央还反复强调“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可为什么,一到执行中就走样变调了呢?
原来是有个别单位和部门人员,宁可在反腐工作上殃及群众,也不愿意把反腐工作做实做细,故意混淆视听。用群众的话说,这是“不作为”和“乱作为”。专家认为,逢年过节还得把员工正常的福利发下来。这样既利于激发员工工作干劲,又能增强员工对单位依存感和获得感。特别是在当前很多单位员工的频繁跳槽期,如果能让单位人文关怀暖员工们的心,那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起到“情感留人”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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