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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证整合”释放创新创业新活力便利公民从事个体经营,促进个私经济健康发展

江淮时报 2016-11-04 00:00 大字

[摘要]便利公民从事个体经营,促进个私经济健康发展

个体工商户是我国公民从事经营活动的一个重要主体形式,我国个体经济在推动经济发展、增加财政收入、促进就业创业、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据悉,2016年11月1日,安徽省全面实施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这比全国规划的统一改革时间提前了一个月。

记者日前从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对 2016年 11月 1日前成立的个体工商户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或换照的,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暂未取得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其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继续有效。鼓励个体工商户主动换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是指将个体工商户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营业执照的登记制度。

记者了解到,2016年8月29日,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法制办联合印发了《工商总局等四部门关于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的意见》,并确定黑龙江、上海、福建、湖北省(市)为试点地区。 4个试点地区自2016年10月1日起实施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向新开业个体工商户发放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5个计划单列市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个体工商户 “两证整合”。

省工商局根据工商总局等四部门下发的文件精神,积极联系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发改委、省政府法制办共同制定下发了《转发工商总局等四部门关于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的意见》,提出了具体的贯彻落实意见,决定安徽省自2016年11月1日起全面实施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比全国统一的时间提前了一个月。为顺利完成对接工作,之前,省工商局还组织开展了全省工商系统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专题业务培训,以确保全省能按预定时间顺利实施“两证整合”改革。

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整合后,将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该营业执照具有原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功能。尤其是统一登记条件,规范登记流程的实施,不仅大大缩短登记审批时限,而且使得今后申请人办理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时,只需填写“一张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

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安徽省加快推进这一改革,有利于建立程序更为便利、内容更为完善、流程更为优化、资源更为集约的市场准入新模式;简化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程序,便利公民从事个体经营,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有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推进这一改革,还能够有效推动工商、税务等部门实现信息共享,提升公共服务和行政管理效能,推进简政放权、建设服务型政府。

本报记者周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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