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超过3亿 一审被判死缓,受贿超过3亿 一审被判死缓
[摘要]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物资供应分公司原副总经理于铁义
记者22日在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10月21日,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分公司原副总经理于铁义受贿案在黑龙江省林区中院公开宣判,被告人于铁义因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法院同时决定,在于铁义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被告人于铁义违法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5年至2011年,被告人于铁义利用担任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分公司负责人、副总经理负责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为20余家供货商提供增加订单和采购数量、提高采购价格、及时支付货款等帮助,以收取销售产品代理费、咨询费、购买车辆、投资入股等名义索取、收受供货商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06809764.09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于铁义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于铁义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办案机关已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检举揭发他人犯罪,具有立功表现,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其亲友亦积极代其退缴赃款,受贿财物已基本缴回,可以依据法定和酌定情节对其依法处罚。根据于铁义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综合全案法定和酌定量刑情节,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于铁义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于铁义:一天不进钱心难受
1954年出生的于铁义是研究生文化,案发前曾担任过黑龙江龙煤矿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供应分公司原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调研员等职务。该单位的党委委员相当于副厅级。
2013年3月29日于铁义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11日被逮捕,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审理该案,2014年初于铁义被公诉至法院。
检方指控于铁义仅一项受贿的罪名,但涉案金额超过3亿。在目前已经宣判的贪污受贿案件中,于铁义的受贿金额居首位。
2014年,由中共黑龙江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录制,名为《四风之害》专题片,在“享乐主义之害”一篇中,披露了黑龙江省龙煤集团供销公司原副总经理于铁义的部分案情。
据该专题片介绍,这名副总最大的爱好是供应商陪他玩斗地主。只要他想玩,供应商们无论是在广州还是在甘肃,不管你是坐飞机还是赶火车,必须随叫随到。每次陪他玩,这些老板都要带着巨额资金来,并且只能输,赢他他就摔牌翻脸,一场输赢几十万的牌局对他来说小菜一碟。
在《四风之害》中,黑龙江省纪委案件检查一室副主任赵清洁介绍,于铁义还有一个爱好是喜欢名牌车,奥迪宝马奔驰几十辆,包括价值四五百万的宾利和上千万的劳斯莱斯。
在黑龙江省纪委官网一篇名为《官员失德,社会不可承受之重》的文章里这样描述了于铁义对钱财的欲望:黑龙江省龙煤集团物资供应分公司原副总经理于铁义疯狂敛财1.64亿元,其一家人在三亚、大连、青岛、厦门等全国各地的宜居城市拥有房产就有58套,很多别墅豪宅于铁义从来都没去过,其女儿佩戴的一条红珊瑚项链价值118万元,疯狂敛财的于铁义,虽然他自己也说不清楚要那么多钱有什么用,但是收钱已经成了他生存的最大意义。他说:“一天不进钱我都心难受……”。
据新华社等媒体整理
新闻推荐
我外交部:确保人质安全是首要考量,我外交部:确保人质安全是首要考量
为何经过4年半才解决索马里海盗劫持渔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