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信托深圳财富管理中心原总经理陈德萍勾结他人贪污1200余万获刑10年
本报讯(记者 苏叶)10月24日,甘肃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甘肃信托)深圳财富管理中心原总经理、信托业务11部原经理陈德萍(女)等3人涉嫌贪污一案在兰州中院公开宣判,该案涉案金额1200余万元,案件主犯陈德萍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法院审理查明,陈德萍2013年1月任甘肃信托深圳财富中心总经理、信托业务11部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与甘肃一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梅共谋,将大庆市某房地产公司投资项目、石家庄市一地产集团项目等10个单位的信托项目,虚列成李梅控制的投资公司为第三方投资顾问方、向甘肃信托推荐的项目,从甘肃信托骗取投资顾问费,后将骗取的投资顾问费拆分转给不同的人,此后以上款项除了由陈德萍获得外,李梅的公司也获得过一部分。2012年至2013年间,陈德萍与李莹莹共谋,将乐山商行委托项目、开封商行委托贷款项目、德阳银行委托项目等8个单位信托项目,虚列为李莹莹掌握的上海两家投资公司作为投资顾问方、向甘肃信托推荐的项目,从甘肃信托骗取投资顾问费,以上款项最终由陈德萍和李莹莹各自分得相应款项。法院一审认定,三人采取签订虚假投资协议的手段,共骗取投资顾问费1235余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德萍身为国有公司委托管理国有资产的投资人员,利用从事信托业务的职权便利,为达到非法占有的目的,与被告人李梅、李莹莹勾结,采取虚列投资顾问方,套取投资顾问费的手段,骗取并占有公共财务,犯罪数额巨大,被告人陈德萍系主犯,应当按照一告参与的全部犯罪金额处罚,被告人李莹莹、李梅依照陈德萍的安排,签订合同,获得部分好处费,在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减轻处罚。据此判决被告人陈德萍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被告人李莹莹构成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被告人李梅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新闻推荐
本报讯省道线是镍都金昌向北连接内蒙古的重要通道,更是北进巴丹吉林沙漠的旅游公路。9月以来,金昌公路管理局河西堡公路管理段紧紧围绕金昌市打造“紫金花城、浪漫金昌”城市产业转型的要求,在稳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