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变“市民”,切不可“腾笼换鸟”
□胡建兵
河南省政府日前正式出台《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制订实施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镇落户方案,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鼓励各市县进一步放宽落户条件,凡在城镇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包含租赁房屋),不受房屋面积限制,均准予入户。(10 月26日新华社)
在农村,农民有粮食收,有蔬菜种,基本的生活能保障。但到了城里后,虽然实现了从农民到市民的转变,但从事农业生产不方便了,而且生活成本大大上升了。因此,如果没有配套的措施,不从根本上解决进城农民的生存问题,让他们太容易地变成“市民”,等于把这些农民往火坑里推,他们以后在城里的日子不见得好过。
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不是让农民举家进城落户那么简单。大量农民进城后,孩子上学、就医、养老、交通等都会给城市增加更多的压力。鼓励农民进城落户,必须实实在在地解决农民进城后如何生活的问题。一方面要保留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留住他们的“命根子”。另一方面要解决他们在进城后可能遇到“上学难”“就医难”“养老难”等问题,只有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才能让农民心甘情愿地进城当“市民”,在城市生活也变得更加踏实。
放低农民进城门槛,鼓励农民进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步伐,必须着眼长远,不能急于求成。在没有充分做好准备,没有充分保障的情况下以过低的门槛吸引农民进城,那是一种误导。这是腾笼换鸟,以让农民进城为名,用一幢幢楼房将村民“关”起来。特别是大批农民进城成了“市民”后,这些农民群体可能会被房地产绑架,成为“房奴”,后果也许是灾难性的,这既会让他们失去对政府的信任,同时也会使他们永远生活在失望和绝望之中,不仅会造成社会的不安定,还有可能会阻碍我们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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