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买房者,别给“缺德”找借口
□甄鹏
大城市房地产市场异常火爆,房价持续上涨。为了买房,有些人不择手段。据报道,近日“上海离婚买房人士挤爆民政局”,有网友称民政局离婚窗口“排队离婚”,因为有传言称上海将发布新政,“离婚后两年才能买房。”
报道引起广泛关注,很多人进行评论,有一些把矛头指向了当地政府,直指限购政策是“鼓励夫妻离婚”的昏招。那么,事实如何呢?政府对具有当地户口的个人或者家庭购房进行限制,都是通过提高首付、贷款利率和税费的方式,从来没有直接禁止个人或家庭购房。从法律上讲,直接禁止具有当地户口的个人或者家庭购房是严重侵犯公民权利的行为,政府不可能施行。
退一步讲,即便这个传言是真的,也没有太大的影响,因为这些打算为买房子而离婚的人,其实都有房子了,而离婚后双方可以共有房子的产权,或者共同居住一段时间。他们没必要为了买房恐慌。为了买房而急着办离婚的人,多是为了谋取更大的经济利益。
前些年为了房改房,不少人“假离婚”。“假离婚”指办了离婚手续,而事实上仍然共同生活。从法律上讲,离婚就是离婚,不存在“假离婚”的说法。但是,作为一个比较普遍的社会现象,它的确存在。
我们家当初也探讨过这个问题,因为如果(假)离婚,就可以得到两套房改房。一套房子,搁到现在差不多值一百万元。但是,这个想法被我断然否决了,我不能拿着婚姻做买卖。我媳妇也支持我的意见。后来,我们家在办理房产证过程中,主动退掉了一套房子。有些人说我们傻,有些人支持我们,而那些为了房子假离婚的人,终究会被大家瞧不起。
有人说,法律和规则允许假离婚这样的行为。是的,他们没违反法律和规则。但是,无论个人还是政府,都应该有善意的出发点,公平、正义、合法、合理。把婚姻与经济利益挂钩,存在风险。那些为了房子假离婚的,有些复婚了,有些则假戏真做,彻底离了。无论是复婚还是彻底离了,都是把利益置于道德之上,甚至是无视法律对婚姻关系的保障,唯一的区别在于,前者钻空子成功了,成功地出卖了道德,而后者失败了,打着让家庭更富裕的小算盘,却把家庭搭进去了。
我一直坚信,素质和制度一样重要。一个好的制度,可以促使人们遵纪守法,引领整个社会的道德走向;而一个高素质的公民社会,可以推动建设一个好制度,并且保持制度的稳定性。房子就是一块试金石,在利益和道德的冲突中,我们看到了人性的高下。(作者为山东大学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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