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有口子的禁酒令如何发挥作用
缑玉明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布《自治区公务接待禁止饮酒的规定》,提出自治区范围内所有的公务接待一律不准饮酒。因外事接待和招商引资等特殊情况需饮酒的,报本级纪委(纪检组)审核批准。(9月29日《新京报》)
关于禁酒的话题,总能吸引人们的眼球。因为酒桌文化在我国根深蒂固,古往今来是无酒不欢,无酒不成席。酒早已超脱“饮品”的范畴,饮酒似乎已成为中国饮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人们彼此之间表达情谊的一种途径。所以,从最早国家出台禁酒令,到中央八项规定,再到各地出台禁酒令,禁酒一直在进行,但公职人员饮酒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彻底解决。
是酒的吸引力太大让人欲罢不能,让一些人无视禁令吗?当然不是,除了少数有“酒瘾”者之外,绝大多数人其实都明白喝酒过量伤身体又损形象,是不愿喝的。许多时候的喝酒是迫不得已的应酬,因为长期以来形成的官场规则就这样。譬如公务接待,接待方觉得没有酒就没有气氛,没有诚意,而被接待者又认为人家盛情接待,不喝了不给面子,于是一来二去就喝上了,慢慢喝多了,双方都难受。特别是涉及招商引资的接待,接待方觉得上的酒档次低都不行,生怕人家觉得诚意不够不来投资,所以酒也是越喝档次越高。
由此可见,禁酒令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还是干部自身的观念问题,老是觉得特殊情况下的特殊问题就应该用酒来解决,这种观念不仅为饮酒创造了条件,也导致制定禁酒令的时候本身就留下了口子,有些人也顺着这个口子打擦边球,慢慢的禁酒令就成了摆设。就像新疆这次出台的禁酒令,规定因外事和招商引资需要饮酒的,要报纪委审批,看似严格,其实还是有执行难度,除非每一次接待纪委都到现场去确认被接待者的身份,否则还是无法彻底起到禁酒的作用。
而要堵住这个口子,纪委就必须加大检查力度,同时引入社会力量进行监督,这不是一个小工程。所以,解决饮酒问题,最关键的还是要公职人员转变观念,只要接待者和被接待者都严格执行中央的规章制度,这种酒桌上的“互相伤害”就能够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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