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要求强化扶贫审计坚决查处扶贫资金长期“趴账”问题
本报讯 (记者 吕霞)8月25日,记者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关于进一步强化扶贫审计促进脱贫攻坚“一号工程”政策落实的通知》下发。《通知》明确,要重点揭露脱离实际、盲目决策,以及后续管护缺失等原因导致扶贫项目建成后废弃闲置,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等问题。
《通知》提出,全省要严格遵循扶贫相关法律法规,把是否符合中央精神和重大改革方向作为审计定性判断的标准,实事求是地揭示、分析和反映问题,做到“三个区分开来”,即把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法违纪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法违纪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法违纪行为区分开来,审慎作出结论和处理,推动建立完善激励和容错、纠错机制。
要严肃查处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违纪违法、重大履职不到位、重大损失浪费、重大风险隐患等问题,对以权谋私、假公济私、权钱交易、骗取扶贫及相关涉农资金、失职渎职、贪污受贿等违法犯罪问题,要始终坚持“零容忍”,坚决予以查处。要注重保护扶贫开发中的新生事物,对突破原有制度或规定,但有利于扶贫脱贫政策措施落实、维护贫困群众利益、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和提高资金绩效、推进项目实施、资源节约利用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创新举措,要坚决支持,鼓励探索,积极促进规范和完善,大力推动形成新的制度规范。要关注影响扶贫领域改革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对制约和阻碍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扶贫开发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制约和阻碍简政放权、政府职能转变,制约和阻碍提高绩效等体制机制性问题,要及时反映,积极推动完善制度和深化改革。
《通知》确定,要进一步突出扶贫审计重点,着力揭露和查处责任不落实、机制不完善、方法不恰当,以及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问题,推动整改问责,促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不断完善和发挥实效。尤其关注推动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相关政策的落实情况,不仅要推动把“零钱”变成“整钱”、“死钱”变成“活钱”,更要推动把“整钱”、“活钱”及时足额用到贫困人口脱贫上,促进提高脱贫成效。对继续限定财政涉农资金具体用途或干扰统筹整合使用资金,以“打酱油的钱不能买醋”、“专款专用”等为借口,造成资金长期趴在账上难以发挥效用的问题,要坚决查处、坚决曝光,促进各级各部门在资金统筹整合使用中积极作为、有效作为。查深查透各类违法、违纪、违规问题,严肃追究责任,推动贫困县用好扶贫资金。要重点揭露脱离实际、盲目决策,以及后续管护缺失等原因导致扶贫项目建成后废弃闲置,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等问题。着重揭示因决策、管理等人为因素造成的资金效益差、损失浪费等问题,促进扶贫重点项目发挥实效。
各级审计机关要实行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的审计全覆盖,对重点部门和关键环节进行“年年审计”,对一般单位采取“轮审”的办法,做到审计监督“不留死角、不留空白”。每年12月底,县级审计机关要将审计结果报送上一级审计机关,市级审计机关汇总后于次年1月底上报省审计厅,省审计厅汇总后向省政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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