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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建好美丽宜居示范村

江淮时报 2016-08-23 00:00 大字

■太原市政协委员刘晋萍

省政府决定从2015年至2020年,在全省开展美丽宜居示范村省、市、县三级联创活动,充分利用各地自然条件、资源禀赋、区位优势,按照不同地区的发展水平,整合资源、资金,集中力量打造一批家园美、田园美、生态美、生活美,宜居宜业的美丽宜居示范村。但在具体建设过程中有很多困难和问题。

以阳曲县为例:

在政策改革配套方面,首先是农村现有住宅、土地经营权和宅基地尚未建立产权制度,不利于调动群众积极性和推进市场化运作。其次是土地流转和收益分配方式不够完善,需要进一步规范。尤其是现有农村信贷金融政策难以满足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求。

资金缺口方面,首先是资金投入严重不足。根据测算,以300户为规模的村庄改造,进行规划、完善规划内容,旧村居和砖混结构房改造,完善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进行道路硬化、路灯亮化,建设一批公共文化、休闲和体育设施,一次性投入共需一千万元。其次,项目资源整合难。面向农村的各类支农惠农政策和项目资金分散在多个部门和单位,各有各的项目审批渠道,各有各的投入方向和考核要求,条块分割,有些还需要基层配套,牵涉多方利益。

在产业支撑方面:县域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数量少,带动作用不明显。尤其是特色产业发展方面,缺乏龙头带动,严重制约着特色产业的发展规模。

为此建议,省相关部门要将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与新型城镇化建设相结合,进行合理规划,让城镇周边的农民向城镇聚集,让小城镇更有活力,更适宜周边农民聚集生产、生活。在美好乡村及城镇化建设过程中根据当地实际,合理安排中心村的数量,避免重复建设的浪费。

要将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与资源配置相结合。现在不少地方农村出现了空心村,在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进程中需要警惕,必须考虑到相关资源的配置,主要有教育资源、医疗卫生资源、文化资源、交通资源等社会资源的配置,使这些新村拥有的社会资源至少不低于当地的平均水平,能吸引更多的人居住。

要将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与农民的意愿相结合。要积极深入宣传美好乡村建设意义和相关政策,消除群众认识上的误区,调动群众参与美好乡村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建设过程中,坚持尊重群众意愿,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和村民理事会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作用,引导群众自愿投入、主动建设,防止“替”群众决策。应努力推动形成“自己的事情自己办、大家的事情大家管”的良好风气,做到规划制定群众参与、项目实施群众监督、资金使用群众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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