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新闻> 国内新闻> 正文

企业年金缴费上限拟下调

德阳日报 2016-06-08 22:06 大字

新华社北京6月7日电(记者 徐博) 记者7日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获悉,人社部近日起草了《企业年金规定(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下调了企业年金缴费上限。

征求意见稿将企业缴费上限由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1/12”调整为“8%”,将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之和的上限由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1/6”调整为“12%”,并明确具体缴费比例由企业和职工协商确定。

《企业年金试行办法》自2004年5月开始实施,截至2015年底,全国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达7.5万户,参保职工2317万人,基金累计结余9526亿元。尽管有了长足的发展,但相对庞大的企业、职工总量,仍然有较大的进步空间。

征求意见稿第十六条提出:实行企业年金后,企业如遇到经营亏损、重组并购等当期不能继续缴费的情况,经与职工一方协商,可以中止缴费。企业和职工恢复缴费后,可以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按照中止缴费时的企业年金方案予以补缴。补缴的年限和金额不得超过实际中止缴费的年限和金额。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这符合企业年金的运行实际,也能更好地维护职工的补充养老权益。

新华社北京6月7日电(记者 徐博) 记者7日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获悉,人社部近日起草了《企业年金规定(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下调了企业年金缴费上限。

征求意见稿将企业缴费上限由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1/12”调整为“8%”,将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之和的上限由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1/6”调整为“12%”,并明确具体缴费比例由企业和职工协商确定。

《企业年金试行办法》自2004年5月开始实施,截至2015年底,全国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达7.5万户,参保职工2317万人,基金累计结余9526亿元。尽管有了长足的发展,但相对庞大的企业、职工总量,仍然有较大的进步空间。

征求意见稿第十六条提出:实行企业年金后,企业如遇到经营亏损、重组并购等当期不能继续缴费的情况,经与职工一方协商,可以中止缴费。企业和职工恢复缴费后,可以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按照中止缴费时的企业年金方案予以补缴。补缴的年限和金额不得超过实际中止缴费的年限和金额。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这符合企业年金的运行实际,也能更好地维护职工的补充养老权益。

新闻推荐

国家土地督察条例征求意见 政府违规用地或可向国土督察机构举报

新华社北京6月12日电(记者白阳)国务院法制办12日向社会发布《国家土地督察条例(征求意见稿)》。根据意见稿,个人如发现地方政府在土地利用和管理方面有违规行为,可向国土督察机构进行举报。据悉,自2006年国务院正...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