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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峰不回应侵权案败诉 律师:公众人物要承担更多容忍义务

达州晚报 2016-05-14 18:50 大字

[摘要]律师:公众人物要承担更多容忍义务

11日,北京市三中院对汪峰状告“中国第一狗仔卓伟”(微博昵称,下文简称卓伟)名誉权纠纷一案作出终审判决。法院终审认定卓伟以“赌坛先锋”称谓汪峰的报道不构成对汪峰的侮辱及诽谤,驳回汪峰上诉。  

对于案件的判决结果,记者试图联系汪峰方面,但其经纪人听记者表明身份后挂断电话,再不接听;卓伟则表示汪峰从未私下联系自己。

网络上,一些网友也对该案件展开激烈讨论,有业界律师认为,汪峰侵权案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没有大的问题,“‘赌坛先锋\’的表述虽有不妥之处,但文章反映的问题基本存在。”他律师受访时指出,对于公众人物来讲,要承担更多的容忍义务,“如此表述恐怕还谈不上侮辱,因此不构成侵害名誉权”。(据中青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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