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上户做亲子鉴定 才知养了15年的女儿不是亲生 渠县警方挽回一对父女亲情
[摘要]渠县警方挽回一对父女亲情
15年前,父亲为逃避计生罚款没给女儿上户,如今补录户口做亲子鉴定时,发现养了15年的女儿不是亲生的,一气之下要将女儿撵出家门。近日,渠县某乡派出所经过入户走访收集形成的证据链,为当事人上户,还劝导挽回了一对父女亲情。
民警走访发现“黑人”
年初,渠县某乡派出所在辖区开展入户走访过程中了解到,刘强(化名)的二女儿没有户口后,民警当即劝刘家尽快为15岁的刘芳(化名)补办户口。
“那些年,他为了逃避计生罚款,所以一直没给二女儿上户口。”派出所所长蒲东华介绍,20年前,刘强和同村姑娘张丽(化名)成亲,由于刘强当年不到法定结婚年龄,二人就一直没有办结婚证。5年后,刘强夫妇又喜得一女,取名刘芳。然而这时张丽却突然失踪,从此刘家再没有她的音信。
因妻子不辞而别,刘强伤心不已,在得知给刘芳上户口要交数千元罚款后,他决定不给刘芳上户,让刘芳成了一个“黑人”。
做亲子鉴定发现乌龙
民警与在外务工的刘强取得联系,刘强同意尽快为女儿补办户口。据蒲东华回忆,按照相关法规,刘强需要向公安机关提供刘芳与母亲关系的证明材料,但张丽不知下落,派出所便通知刘强提供他与刘芳系父女关系的鉴定证明。
刘强带着女儿在重庆西南司法鉴定所做亲子鉴定后,他以为拿到鉴定书就能给女儿上户,可他万没想到,拿着鉴定书去补办刘芳的医学出生证明时,才知刘芳与他不是父女关系。
刘强得知养了15年的女儿不是亲生的,要把女儿撵出家门,这事很快在当地传得沸沸扬扬。“我们听说这事后,又给他做思想工作”。蒲东华称,最终刘强还是舍不得刘芳,同意协助民警收集有关证明刘芳是在刘家出生的证明材料。
根据实际收养补户口
在民警多次苦口婆心劝说下,刘强对刘芳的态度大有好转,逐渐将她视为己出,配合民警四处奔走,通过当年的接生婆、刘芳一起成长的伙伴、老师和同学提供的证明材料,形成一个刘芳在刘家出生并成长的证据链。
再后来,派出所根据达州市人民政府2014年3号文件,关于批转达州市公安局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中关于未落常住户口人员落户这一块有明确要求:对于2009年4月1日之前,公民私自收养子女不符合《收养法》规定,无《收养证》或《收养公证书》,但确已共同生活多年,建立事实收养关系且未落户的,经户口登记机关调查核实(调查核实时间为30日),并报县级公安机关批准后,予以落户。
如今刘芳已经补录了户口,户口本上注明她与刘强的关系为“非亲属关系”。
(张旭梅 本报记者 杜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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