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解读改革六大亮点
亮点三 税收征管工作更高效
变化一由主要依靠事前审批向加强事中事后管理转变
◆大幅度取消和下放税务行政审批项目,加强事中事后管理,推行纳税人自主申报,完善包括备案管理、发票管理、申报管理等在内的事前事后管理体系,出台相应管理办法,确保把该管的事项管住、管好。
变化二由差别管理向分类分级管理转变
◆对企业纳税人按规模和行业,对自然人纳税人按收入和资产实行分类管理。2016年,以税务总局和省级税务局为集中开展行业风险分析和大企业、高收入高净值纳税人风险分析,运用第三方涉税信息对纳税申报情况进行对比,区分不同风险等级分别采取风险提示、约谈评估、税务稽查等方式进行差别化应对,有效防范和查处逃避税行为。
变化三由所有纳税人都实行属地化管理向提升大企业税收管理层级转变
◆对跨区域、跨国经营的大企业,在纳税申报等涉税基础事项实行属地管理、不改变税款入库级次的前提下,将其税收风险分析事项提升至税务总局、省级税务局集中进行,将分析结果推送相关税务机关做好应对。
变化四 自然人税收管理体系不再缺失
◆从法律框架、制度设计、针管方式、技术支撑、资源配置等方面构建以高收入者为重点的自然人税收管理体系。税务总局、省级税务局集中开展对高收入纳税人的税收风险分析,将分析结果推送相关税务机关做好应对。
变化五 税务稽查改革得到全面深化
◆建立健全随机抽查制度和案源管理制度,对重点税源企业每5年轮查一遍。2016年普遍推行先开展案头风险分析评估查找高风险纳税人再开展定向稽查的模式。依法加大涉税违法犯罪行为查处力度,定期曝光重大涉税违法犯罪案件。加强税警协作,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有机衔接。改革属地稽查方式,提升税务稽查管理层级,增强税务稽查的独立性。
变化六 征管科技含量显著提升
◆全面推行电子发票
推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健全发票管理制度,2016年实现所有发票的网络化运行,推行发票电子底账,逐一实时采集、存储、查验、对比发票全面要素信息。
◆加快税收信息系统建设
2016年全面完成“金三”建设任务,形成覆盖所有税种及税收工作各环节、运行安全稳定、国内领先的信息系统。2018年实现征管数据向税务总局集中,建成自然人征管系统。
亮点四 服务国家战略更积极
变化一 税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
◆以推动实施“一带一路”战略、支持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为重点,加快税收协定谈签和修订进程,全面加强国外税收政策咨询服务,建立与重点国家税务部门常态化沟通机制。
◆推进跨区域国税、地税信息共享、资质互认、征管互助,不断扩大区域税收合作范围。
变化二 税收大数据服务国家治理
◆推进数据标准化及质量管理,健全减免税核算体系,发挥税收大数据优势,加强数据增值应用,使之更深刻地反映经济运行状况,服务经济社会管理和宏观决策。
变化三 纳税信用服务社会管理
◆全面建立纳税人信用记录,纳入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充分发挥纳税信用在社会信用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
◆对纳税信用好的纳税人,开通办税绿色通道,在资料报送、发票领用、出口退税等方面提供更多便利,减少税务检查频次或给予一定时期内的免检待遇。
◆对进入税收违法“黑名单”的当事人,严格税收管理,与相关部门依法联合实施禁止高消费、限制融资守信、禁止参加政府采购、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和政府性资金支持等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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