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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间借出数万元 八旬老太欲向女儿女婿讨债

达州晚报 2016-03-24 18:57 大字

这几年,已有84岁高龄的唐老太一直有个心愿,就是将幺女儿和女婿先后借去的4万余元欠债讨回来,支付自己看病的费用。可现在女婿一不接电话二不见面,如何将欠债讨回,成了唐老太的烦心事。

老太反映: 女儿女婿借钱不还

“不仅没给过我生活费,借了的钱也不还,碰到这样的子女真的让人伤心。”近日,唐老太致电本报热线2382258称,她是万源人,目前在重庆大女儿家居住,她月收入只有1000多元,每月除去看病吃药的花销,剩不了多少,大多时候还靠大女儿补贴,可大女儿也有一大家人,生活也很拮据。让她最想不通的是,她本来还有些积蓄,可借给幺女儿后,就再也要不回来了,这让她既生气又伤心。“我这么大年纪了,不说养我,反而还借钱不还,一说还钱就要断绝关系,这是个啥子事哟。”

唐老太说,幺女儿和幺女婿借钱是从2008年6月开始的,当时借了7000元,随后两年里又陆续借了几次,共计4万多元,可这4万多元借出去后,就再也要不回来了,每次说到还钱,幺女儿都说没钱,一直拖着。2012年,因为病重确实需要钱,可幺女儿仍然不还,她无奈准备向法院起诉,连诉状都请律师写好递送到相关部门,幺女儿和女婿得知后求她撤诉,表示每月还500元,受不住女儿的苦苦哀求,唐老太答应了撤诉。可撤诉后,幺女儿就翻脸不认账,承诺的每月500元还款始终不见踪影,现在更是连电话都不接。伤心之余,唐老太决定继续向幺女儿以及女婿讨债,可用何种方式讨债,手中的借据是否还有效,于是,唐老太求助本报热线帮忙咨询。

在唐老太传来的照片中,记者看到从2008年到2010年间,唐老太的幺女儿以及女婿写下了六七张借据,金额从2000元到20000元不等,都没有写具体还款日期。

律师说法:

可用法律手段维护权益

唐老太手里的借据是否有效?她是否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权益?郑传富律师认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依照相关规定可以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此,唐老太如果一直在主张自己的权利,有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其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权益。

(本报记者 杨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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