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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货店被罚20万 当考虑执法公平性

泰安日报 2016-03-29 12:02 大字

 

□董文一

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对方林富炒货店作出罚款20万元的处罚决定。据了解,因在自己炒货店的店堂招牌、产品标价签、商品介绍板、产品外包装多处使用了“杭州最好”“中国最好”字样,方林富炒货店涉嫌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浙江日报》)

新闻一出,舆论哗然。很多人不禁为小本经营的炒货店主掬一把同情泪。孰是孰非我们姑且不论,但从舆论几乎清一色认为处罚过度的这一现象不难看出,人们对此次处罚还是存在一定的公平焦虑,20万元对于一些虚张声势、通过“最”字恶意制造噱头的大企业公司来说可能无非是九牛一毛的处罚,但是20万元对于一个小本经营的炒货店来讲,则有可能会演变成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再严厉的处罚也应虑及违法的主客观性以及违法者的自身情况,否则便会形成新的不公。希望相关部门在立法、执法的时候要考虑到各种因素,合理立法、严格执法,不放过任何一种违法行为的同时,又能尊重客观,兼顾公平,避免“一杆子打翻一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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