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新闻> 国内新闻> 正文

达城全面展开户籍制度改革 放宽东西城入户政策 计划外生育先上户后通报

达州晚报 2015-12-22 12:54 大字

放宽通川区东西城镇户口准入条件、简化城镇落户程序、解决非计划生育入户难问题……近年来,户籍制度改革一直是市民关注的焦点。近日,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相关负责人解读了达城此次户籍制度改革的相关问题。

通川区东西城入户政策全面放宽

据治安支队负责人对晚报记者介绍,此次户籍制度改革,将全面放宽东西城入户条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及亲属,可凭本人申请、“合法稳定居所”证明材料、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证明等材料即可申请入户。同时要注意的是,属市内迁移的,经入户地派出所审核后予以落户;市外迁移的,经入户地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予以落户。

租赁房屋入户的,经房主同意,户口登记机关核实,可落户在租赁房屋地址上,房主不同意的或租赁房屋地址上登记有常住人口的,落户在社区或派出所的公共户口簿上。落户在社区公共户口簿上的,落户后要及时向社区通报。

计划外生育婴儿先上户后通报

如何解决计划外生子和非婚子女落户的问题?如果没有出生证明,如何为孩子落户?不少市民对此存有疑问。

对此,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此次户籍制度改革过程中,对计划外生育、非婚生育的婴儿,在新生婴儿出生一年内,由父、母或其他亲属凭《出生医学证明》到新生婴儿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出生登记手续。如果没有《出生医学证明》,将凭具有资质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及相关证件、法定监护人居民户口簿、居民户籍证明材料,经户籍民警审核后直接办理。

公安机关在户口登记过程中,发现政策外生育又未经卫生计生部门处理的,应先办理小孩户口登记,然后将相关信息通报卫生计生部门进行处理,不得影响新生儿入户权益。  (本报记者 程序)

新闻推荐

回顾计生政策变迁史 ■相关链接

■相关链接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