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中医院综合改革全面推开 坚持中医特色 实行差别化政策
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关于同步推进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纳入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总体部署统筹安排,全面推开县级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加快推进城市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试点。要求要充分考虑中医医院和中医药服务特点,实行差别化的中医药改革政策措施,充分发挥中医药优势,更好服务百姓健康。
突出特色:姓“中”是硬道理
《实施意见》明确,改革的总体要求为坚持公立中医医院公益性的基本定位和以中医为主的办院方向。落实政府对公立中医医院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公立中医医院运行机制。坚持中医特色,充分考虑中医医院和中医药服务特点,实行差别化的中医药改革政策措施;坚持探索创新,鼓励地方突破制约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的政策障碍,建立符合中医药发展规律和学术特点的体制机制。
强化资源:公立有保障、私立扫障碍
《实施意见》提出,要优化中医医疗资源配置。原则上,每个地市级区域至少设置1家市办中医医院,每个县级区域设置1家县办中医医院。按照每千常住人口0.55张配置公立中医医院床位。
同时,大力推进社会办中医。鼓励社会力量优先举办妇科、儿科、骨伤、肛肠等非营利性中医专科医院,发展中医特色的康复医院、护理院,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中医药服务需求。鼓励举办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和中医诊所,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对这两类机构不作布局限制,取消具体数量和地点限制。鼓励探索公立中医医院与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加强业务合作的有效形式和具体途径。
鼓励发展:一揽子新提法、新突破
《实施意见》提出,针对一些不同于西医、西医院的中医医院、中医药服务特点,要实行差别化改革政策措施。相关内容包括:鼓励和规范中药饮片使用,切实落实取消药品加成(不含中药饮片)、控制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等政策;结合取消药品加成、财政补偿和医保支付水平的具体情况,合理提高中医医疗服务价格,充分体现中医和中医药人员技术劳务价值;探索开展针灸、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疗法财政补贴试点工作;逐步扩大纳入医保支付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针灸、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范围;落实公立中医医院用人自主权,对医院紧缺、高层次人才,可按规定由医院采取考察的方式予以招聘。
据《健康报》
新闻推荐
据新华社北京12月24日电日前,中央纪委印发《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2016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全文如下。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