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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一茅台”与“一觉醒不来”

广安日报 2015-10-18 04:32 大字

□程孝东

据10月9日《澎湃新闻》讯,9月30日,原中共岳阳市委常委、副市长陈四海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一案,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指定管辖,由衡阳市人民检察院向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据知情人士透露,陈四海能力平平,且对工作极不上心,“听他身边人说,他一天一瓶茅台,早、中、晚都喝,晚上喝得很晚还到外面去搞夜生活。上午10点前基本不上班,在家睡觉。”

令人玩味的“一天一茅台”落马官员轶事,实在如网友所调侃,陈四海确系“一天一茅台”到最后“一觉醒不来”的绝妙贪官典型。

应该说,网友的调侃不无道理。“一天一茅台”官员在民众眼里是个啥模样?为何出现“一天一茅台”的官员?“一天一茅台”与“一觉醒不来”有何关联等问题,的确值得人们探究与思索。

“一天一瓶茅台,早、中、晚都喝,晚上喝得很晚还到外面去搞夜生活。上午10点前基本不上班,在家睡觉。”这段文字描述的不是一个活脱脱的酒鬼、醉鬼与懒鬼、色鬼么?这哪有一丁点儿市委常委、人民政府副市长的公仆味、人性味!这样的领导干部在人民群众的眼里是个啥模样还用说么!由此可以断定他分管的工作及个人政绩一定不会有啥起色与建树。

至于说为何滋生陈四海这类酒鬼、醉鬼及懒鬼、色鬼型官员?我看与干部管理体制机制有关。他这类虽“能力平平,且对工作极不上心”之辈,但有其超凡的运作、攀爬“能力”,能够稳坐有职有权的领导岗位,同时在利用职务之便想方设法索贿受贿、大捞钱财以供挥霍方面也具备超凡“能力”。有人给算了一笔账:53度的飞天茅台,600元一瓶,一个月喝下来就是1.8万元。不贪污、不用灰色收入,仅靠正规薪酬,恐怕不吃不喝也消费不起,更别说还加“夜生活”的开销。

一个成天被茅台浸泡的酒鬼、醉鬼,一个被“夜生活”耗腾的懒鬼、色鬼,本来就是一个病入膏肓、随时可能倒下去、醒不来之人。这不,如今东窗事发,涉嫌滥用职权、索贿受贿案情暴露,被人民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不就相当于到了他政治生命“一觉醒不来”的时刻么!

陈四海“一天一茅台”到“一觉醒不来”的落马轶事虽然有点滑稽可笑,但这笑声背后值得思索的地方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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