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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民 渠县站抓小偷受伤 重庆市民渠县火车站抓小偷摔成骨折 当事人: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达州晚报 2015-07-14 13:19 大字

[摘要]当事人: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叶女士告诉记者,她和丈夫都是重庆人,在石家庄打工。4月底,她和丈夫从石家庄辛集上火车回重庆,4月30日凌晨5点过,火车在达州渠县站停留,大家都在熟睡,她和丈夫隐约听到“抓小偷”的呼救,丈夫马上起身去追小偷,当小偷跑到火车门口时,丈夫已紧紧抓住小偷的衣领,小偷跳出车门时,丈夫也跟着被拽下去,致左小腿及踝关节摔成骨折,小偷见丈夫受伤,趁机扔下钱包逃走了,丈夫被火车上的工作人员送到渠县人民医院救治。

“到现在为止,丈夫在医院治疗两个多月了,医生说还要继续住院治疗一个多月才能出院,铁路局只是支付医疗费,每次问委托的渠县铁路工作人员支付护理费及生活费等问题时,他们总是说,等治疗结束了一并算。我曾经找丈夫的主治医生咨询过,丈夫治疗结束后的伤残等级,医生估计说7级左右,走路会有点瘸,不能长时间站立等。虽然铁路局一直积极支付医疗费,但在以后的赔偿事宜上,我要怎么做才能维护合法权益,得到应有的赔偿?还有丈夫这种行为能否申请见义勇为?”叶女士很无助地对记者说。

律师:

可向受益人或承运人主张权利

随后,记者联系了四川天仁和律师事务所。郑传富律师称,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因防止、制止他人民事权益被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责任,被侵权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我国合同法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因直接侵权人是小偷,因小偷逃逸,无法找小偷主张权利,现叶女士的丈夫可以找受益人或者承运人主张相应权利赔偿。见义勇为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反映,由政府审核后确认。

(本报记者 杨秀琴)

“在火车上抓小偷,把左小腿及踝关节摔成骨折,在医院已治疗两个多月,医生说还要治疗一个多月……”近日,重庆市民叶女士致电本报热线2382258反映称,她和丈夫坐火车回家途中,在渠县站,丈夫为抓小偷受伤,不知道能不能申请见义勇为,可以主张哪些赔偿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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