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死磕”律师污染网络环境
□魏之远
近日,公安部指挥多地公安机关,摧毁了一个以北京市锋锐律师事务所为平台,少数律师、网络推手、所谓的“访民”相互勾连、滋事扰序,涉嫌犯罪的利益团伙。
当前,“死磕”律师在网上特别是微博微信上似乎颇有“人气”,看起来有一定号召力。究其因,他们所打出的“死磕”招牌,他们所奉行的“对着干”思维,他们所迷恋的鱼死网破手段,迎合了网络上一度盛行的戾气。或者可以说,“死磕”有时就是不折不扣的戾气。
一些“死磕”律师在法庭内外兴风作浪,其危害不必过度置喙,他们在网上呼风唤雨,所带来的恶果不亚于网下。除了“污染”网络环境,还传递一种错误的价值观,使一些网友无所适从,甚至以破坏以丑化社会为美。
对一些缺乏辨识力的网友来说,他们总认为说“不”就是勇气,敢于死磕就是英雄,于是“死磕”律师所刻意打造的“反体制英雄”形象,就很能蛊惑人。事实上,反体制不等于就是英雄,说“不”不等于就有勇气,信奉对抗思维也不值得推崇。而“死磕”律师所标榜的“死磕”,故意逢体制必反,有时就是碰瓷,他们的所作所为具有嗜利和蒙蔽性,这就助推一些年轻人会偏离正确的价值取向。
但凡有一定素养的网友,大概都知道网络七条底线:法律法规底线、社会主义制度底线、国家利益底线、公民合法权益底线、社会公共秩序底线、道德风尚底线、信息真实性底线。这七条底线对全体网民有效,当然包括在网上兴风作浪的“死磕”律师。
他们的网络言论,有的不只是破坏了社会公共秩序底线、道德风尚底线、信息真实底线,还挑战了法律法规底线,国家利益底线,所造成的后果不可小觑。
打造清朗的网络环境,人人有责。身为掌握一定法律知识的高学历网民,律师本应该在净化网络生态上更有责任,更有作为。但一些“死磕”律师以污染网络环境为能事,随意在网络上“吐痰”、“扔炸弹”,甚至哄骗蛊惑利用网民当牟利的工具,这种做法极不可取。上网已是亿万公民的一种生活方式,为了更健康而洁净的网络空间,每一个网民都有责任遵纪守法,做好自己应该做的事,而不是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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