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城镇化应注重城乡一体化
□李倩
近日,安徽泗县出台《泗县2015鼓励农民进城购房若干政策规定(试行)》。其中规定,当地农民进城购买商品房,每户可享受最高两万元房价补助及全额契税补助。该报道经各大网络媒体转发后,引起了不小的关注度。有人认为,这个经验值得借鉴。也有人担心,农民举家进城后生活质量不一定会得到提升,此举颇有“诱”农民进城和忽视农村发展之疑。
该政策不难看出,这对该地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促进农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农村人口有序向县城转移,具有非常积极的作用。而对于想进城买房的农村群众来说,能获得两万元的高额补贴,极具诱惑力。
那么问题来了,这些农民进城成为市民后,直接面临着远离耕地重新择业。就算他们全是在城务工的农民工,主要收入不以务农为主,可曾经的他们,主要消费市场在农村。举家搬离农村后,在连喝水都要钱的城市,他们的生活质量是否能得到保证?农民工的工作不稳定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一旦失业,他们又何以为继?与此同时,他们还面临着社会保障、公共资源分配等问题,城市的管理者,是否准备得足够充分?
就算上述问题,是当地在充分调研论证,并在实践中证明是一个利大于弊的决策,确实有利于加快推进城镇化,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居住在城里的市民们——想到农村去。
这些人回到农村,并不是为了去当农民,而是一种精神层面的追求。因为在农村,可以远离城市的喧嚣,呼吸清新的空气,还有浓浓的乡愁。这种“逆城市化”的现象已逐年呈上升趋势,以江苏省宜兴市为例,2014年,该市有7400多人的户籍从市区迁往农村,且这一数据还在不断增长。
一边要鼓励农民进城买房,一边还要面对市民回乡置地。那么,我们的政府应该怎么办?笔者认为,我们在加快推进实现城镇化,大力扩张城镇规模的同时,还应该注重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将更多的资金投向农村,提高交通、供水、供气、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公共设施服务能力,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达到城乡融合发展,真正实现城与乡、乡与城的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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