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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老师校门口买下“夜行侠”报案 “怪鸟”系四川省重点保护动物

达州晚报 2014-12-23 13:50 大字

[摘要]“怪鸟”系四川省重点保护动物

16日,渠县报恩乡一小学门口有人叫卖一只四不像“怪鸟”,这只“怪鸟”最终被该校老师买下后交予森林公安。据了解,这只“怪鸟”学名叫大麻鳽(jiān),是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它有一身“伪装服”,喜欢夜间行动,擅长草上飞。

叫卖“怪鸟” 爱心老师买下后报案

16日上午8点左右,渠县报恩乡第一中心小学熊金华和王海平老师,在离校门口不远处,发现有两个人围着一个农民看热闹。出于好奇,熊金华和王海平凑了过去。

“当时吓了一跳,这个农民从一条白色的蛇皮口袋里抓出一只四不像的大鸟。”熊金华告诉记者,这只鸟体形像只大公鸡,颜色跟猫头鹰差不多,嘴有10多厘米长,虽然两只利爪被绳子紧紧捆绑不能动弹,但样子看上去非常凶猛。身较粗胖,嘴黄褐色,粗而尖,长度在10厘米左右;体长76厘米,高度在成年人的膝盖处;颈、脚较粗短;头黑褐色;脚黄绿色;背黄褐色,有黑褐色斑点;下体淡黄褐色,具黑褐色粗著纵纹。

在场市民都表示,没有见过这种鸟,就连平时喜欢看《动物世界》的熊金华也看不出这是什么鸟。据卖鸟的农民介绍,鸟是从山上用网捕获的,要价1000元左右。

“这说不定是珍贵动物,要是被别人买了去,恐怕就要成盘中餐了。”熊金华在与卖主讨价还价后,用200元买下了这只怪鸟,并向渠县森林公安报案。随后,当地林业站工作人员将怪鸟带走。

森林公安

“怪鸟”是省重点保护动物

17日,记者从渠县森林公安局了解到,这只鸟学名叫大麻鳽,属大型鹭类,又名大水骆驼、蒲鸡、水母鸡、大麻鹭。

“它的翅膀展开有小学生课桌那么长,有三斤重。”据渠县森林公安杨荣介绍,这是一只成年大鸟,应该有3岁了,样子有点像“白鹭”,一般栖息在山地丘陵和山脚平原地带的河流、湖泊、池塘边的芦苇丛,主要以鱼、虾、蛙、蟹、螺、水生昆虫等动物性食物为食,是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据介绍,当天他们将这只鸟在马鞍山生态园放生。“2011年渠县森林公安也解救过一只大麻鳽幼鸟,当时在卷硐山放生。”杨荣说,大麻鳽是省级重点保护动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非法捕获将被处以最高5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还将被刑事处罚。

生活习性

擅长伪装的“夜行侠”

据了解,大麻鳽喜欢在黄昏和晚上活动,白天一般“潜伏”在水边芦苇丛和草丛中,即使在白天活动,也保持着低调的作风,只要受到惊吓,就会在草丛或芦苇丛站立不动,枯黄野草一样的羽毛就像一套伪装服,能帮助它们迅速隐藏在周围的草丛。

大麻鳽属于典型的“草上飞”,通常贴芦苇或草地上空缓慢飞行,每年三四月份在西伯利亚和我国东北、新疆等地繁殖,九、十月份飞往南方过冬,目前的保护等级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2012年濒危物种红色名录ver 3.1——低危(LC)。

(四川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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