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瑶诉于正侵权案胜诉 获赔500万 《宫3》停止发行
[摘要]获赔500万 《宫3》停止发行
25日下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琼瑶起诉于正等侵权案进行宣判,于正被判公开道歉,五被告共计赔偿500万元,出品单位立即停止发行传播《宫锁连城》。至此长达大半年的“于琼”案暂告一段落。
宣判后,琼瑶代理律师王军向媒体透露,琼瑶得知胜诉后非常激动,这8个月给琼瑶带来了很大的精神困扰,500万赔偿扣除必要的诉讼费用,会捐献给公益事业。
于正工作室发声明将依法提起上诉。
琼瑶发声:
正义终于发出了声音
25日下午,琼瑶代表律师王军发表微博称这是给中国影视传媒、版权产业的标杆性司法裁判。随后,琼瑶通过花非花雾非雾微博转发表示:“正义终于发出了声音!此时此刻,激动不已,这个案子已经不是我和于正的个人争议,而是‘是\’与‘非\’之争,是‘正义\’与‘非正义\’之争!”
法院认定
琼瑶是《梅花烙》作者及著作权人;于正非法改编剧本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琼瑶起诉于正等侵权案进行宣判,认定琼瑶是《梅花烙》剧本的作者及著作权人。
此前在案件审理阶段,于正作为被告,其代表律师在答辩中指出:《梅花烙》剧本并未发表,没有证据证明于正接触过剧本、小说等,指控没有事实和法律基础;并且琼瑶本来并不是《梅花烙》剧本版权拥有者(《梅花烙》编剧为林久愉),是今年提诉之后才获得的版权,因此作为著作权人身份提诉不合适。并且于正指出,琼瑶《梅花烙》的剧本是在起诉后才经过认证提交的,他有理由认为琼瑶是在于正电视剧播出后按照电视剧整理出来的剧本。
此外,据编剧王海林透露,庭审现场,法院认为被告于正作品情节安排、推演与原告作品高度相似。被告属于非法改编,侵犯了原告琼瑶的摄制权。出品单位也有共同过错。
(小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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