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清理违规水电附加费
新华社近日播发了《一年仅居民生活电费就“附加”了270亿元?》的报道。对于居民电费等附加费质疑,财政部回应称,我国将清理规范民生资源附加费在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未列入财政部目录清单的有权拒绝缴纳。
□现状
去年生活用电附加费270亿
在很多人的心目中,一吨水、一度电、一升汽油的价格都有清晰、统一的标准。不过,家庭主妇张女士最近却不经意地发现,在电力公司提供的电费单上,除了基本电价,还有一项“代征附加”费用:今年1至10月,她三口之家的电费每月200余元,10个月缴纳的附加费约125元。
事实上,在一张张居民水、电、汽油的缴费单里,均含有多项“附加”的费用:每一吨生活用水的价格里,有公共事业费、排污费等附加费;每度城乡居民电价里,至少包括5种附加费,各地规定普遍占电价的5%左右。
“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在关涉民生的水、电、汽油价格中,附加费现象普遍存在,且各地标准不同,项目易增难减。按2013年全国用电量初步估算,仅电价附加费一年可达2000多亿元,其中居民生活用电的附加费就达270多亿元。
□探因
电价附加费究竟从何而来?
记者了解到,销售电价里的“附加费现象”在各地普遍存在,其中一些已收取多年。“目前,电价里附加的主要是政府性基金及附加资金,全国性的就有5项。”国家能源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介绍,其中有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农网还贷资金、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此外,还有各种部分地方性基金。
“各地电价里的附加费标准差别很大,相差可以近一倍。少的2分多,多的5分多。”林伯强说。据多位专家估算,如果按4分钱一度的平均水平计算,2013年,我国全社会用电量累计53223亿度,电价里一年“加收”的费用达2100余亿元。“仅按6793亿度的居民生活用电量计算,这笔收费也达270多亿元。”上海市流通经济研究所所长汪亮说。
□表态
公民有权拒缴目录外收费
财政部相关负责人接受“新华视点”记者采访时回应,下一步,我国将清理规范民生资源附加费在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对于未列入财政部目录清单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
为落实国务院相关要求,财政部官网近日已向社会具体公布了200多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财政部同时明确,对目录清单之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一律不得执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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